一六 在法庭上
晚期(1881—1910)總的傾向是:一方面揭露當代社會的各種罪惡現象,另一方面是表達自己的新認識,宣傳自己的宗教思想。創作是多方面的,有戲劇、中短篇和長篇小說、民間故事,而占重要位置的則是政論和論文。托爾斯泰在50至60年代就曾寫戲劇,其中《一個受傳染的家庭》(1862—1864)是反對“虛無主義者”即革命民主派的。《教育的果實》(1891)以貴族和農民的不同生活方式為沖突的基礎,諷刺前者的游手好閑和精神空虛,表達后者因缺乏土地而產生的強烈憤慨;《活尸》(1911)寫一個覺醒的貴族因社會制度不合理而離家出走,同時揭露貴族的自私冷酷和他們的合法婚姻的虛偽性。經過長時間創作的《光在黑暗中發亮》(1911)反映作者在世界觀轉變后同家庭和社會的沖突,宣揚不抗惡,而劇情的發展又反駁了這種說教的無力,是他最矛盾的作品之一。
中短篇小說《伊凡·伊里奇之死》(1884—1886)、《克萊采奏鳴曲》(1891)、《魔鬼》(1911)、《謝爾蓋神父》(1912)和《舞會之后》(1911)的主題主要是精神覺醒或離家出走,并反對性愛,宣揚宗教的禁欲主義;另一方面則是批判貴族資產階級的空虛和荒淫的生活,人與人之間的虛偽而冷酷的關系;《舞會之后》還揭露軍隊中的酷刑。此外,《霍爾斯托密爾》(1863—1885)揭示私有財產對其犧牲者以至私有者本人的毀滅性的危害;《偽息券》(1911)則接近《黑暗的勢力》的主題。在19xx年革命前夕寫成的《哈澤—穆拉特》(1904)描寫山民的強烈的生的意志和至死不屈的英勇精神;在這次革命中寫成的《為什么
?》(1906)歌頌波蘭人民的英勇起義,揭露沙皇的殘酷鎮壓;兩者是對當時暴力革命的反映,但就在同時寫成的《哥爾涅依·瓦西里耶夫》(1905)則又重復博愛和寬恕可以擺脫邪惡的論調。
長篇小說《復活》(1889—1899)是托爾斯泰晚年的代表作,情節的基礎是真實的案件。貴族青年聶赫留朵夫誘奸姑母家中養女、農家姑娘卡秋莎·瑪絲洛娃,導致她淪為妓女;而當她被誣為謀財害命時,他卻以陪審員身份出席法庭審判她。這看似巧合的事件,在當時社會上卻有典型意義。小說一方面表現作者晚年代表性主題——精神覺醒和離家出走;主要方面則是借聶赫留朵夫的經歷和見聞,展示從城市到農村的社會陰暗面,對政府、法庭、監獄、教會、土地私有制和資本主義制度作了深刻的批判。不過,作品的后面部分,漸漸突出了不以暴力抗惡和自我修身的說教。托爾斯泰的力量和弱點,在這里得到最集中最鮮明的表現。《民間故事》(1881—1886)大多滲透著宗教倫理思想和美化宗法制古風遺習的傾向,但卻以情節緊湊、語言簡樸著稱。某些作品也具有積極意義,如《一個人需要很多土地嗎?》譴責土地私有;《兩個老頭》批判私有財產;《蠟燭》反映人民的反抗情緒等等。
托爾斯泰的文章和論著保存至今的共290篇,已完成的164篇,構成他的文學遺產的重要部分。政論性的論文占大多數,其寫作始于青年時代。60至70年代寫過關于教育問題和關于薩馬拉饑荒的論文。最有意義的是世界觀激變以后的文章。《教條神學研究》(1879—1880)、《我的信仰是什么?》(1882—1884)、《教會和政府》(1885—1886)等,揭露官方教會是“有產者政權”的婢女,并宣傳新的基督教的世界觀;《那么我們該怎么辦?》(1882—1886)、《天主在您心中》(1890—1893)和《當代的奴隸制》(1899—1900)等文指出資本主義制度即奴隸制,而工廠奴隸制是地主奴隸制的直接后果;國家是保衛有產者并壓迫人民的工具;私有制則是“戰爭、死刑、法庭、奢侈、淫蕩、兇殺和使人毀滅”的萬惡之源。在90年代初俄國許多省份受災時,他寫了《論饑荒》(1891)、《可怕的問題》(1891)和《饑荒抑或不是饑荒》(1898),指出當時饑荒的嚴重性,并斷言“人民之所以饑餓,是由于我們吃得太飽”,應該“從人民的脖子上爬下來”,把土地等歸還他們。在19xx年革命的時期,他宣稱自愿充當“從事農業的一億人民的辯護士”,寫了《論俄國的社會運動》《深重的罪孽》《致農民的論土地的信》(均1905)等文,認為革命的根本題是土地問題。而在《關于莫斯科的調查》(1882)、《唯一的手段》(1901)、《論俄國革命的意義》(1906)和《究竟該怎么辦?》(1906)等文中還陳述城市下層的貧困境況和工人的沉重勞動。此外還有一些反對侵略戰爭和軍國主義的文章。這些論著同樣有其消極面,如否定一切國家、一切暴力,幻想人們的團結,鼓吹愛的作用和自我修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