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戲》備課助教資料
從《社戲》到《朝花夕拾》的若干篇章,我們感到魯迅規律性地運用一種“秘密武器”,那就是“人生經驗通感”。所謂“人生經驗通感”,即利用讀者常會遇到的相似同類的人生經歷,誘發讀者一種“聯想”,當這種“聯想”引起讀者“共鳴”時,在不知不覺中,讀者就參加了一種創作活動,這種創作活動就是用自身的人生經歷去補充和證實作家作品的可信性。作家愈能調動讀者積極參與作品的創造,就說明作家的作品已在更高層次為讀者所理解和接受。在這里,參與聯想創造,與深刻理解和接受是同義的,成正比的。作家與讀者之間的“心靈相通”的“最良導體”就是“人生經驗通感”。當讀者以這種“通感”參與創造時,他才覺得這位作家的作品是和諧而完美的,代表他說出了他自己想說的話。
本文并不想一般地談論文章結尾的寫作技巧。“人生經驗通感”也不是只靠結末一句才發揮自己的威力。它可以在行文中無處不在,滲透全文。但魯迅還能在讀者即將要放下書本時,使他們欲罷不能。手中的書本放下了,心里的人生經歷的書本卻又翻開了。我們不得不欽服魯迅是善于把握這種“人生經驗通感”的圣手!
(選自《名作欣賞》1986年第4期,有刪節)
三、一曲自然美的頌歌──魯迅小說《社戲》的文化讀解(姚大勇)
初讀魯迅的小說《社戲》,很奇怪這樣一篇充滿詩情畫意的小說,為什么偏偏出現在《吶喊》中──它和同期的《狂人日記》《故鄉》《阿q正傳》等直接指斥現實的篇章顯得那么不協調。若說是因它與《吶喊》中其他作品創作于同一時期才被收到一起,那么由此引發的另一問題便是:魯迅為何一邊大聲“吶喊”,一邊卻描繪了這樣一幅寧靜、優美的畫卷?
讀《社戲》,撲面而來的是濃郁的鄉土氣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農村為背景,《故鄉》描繪了現實中農村殘破、凋敝的景象,《社戲》展現的則是另一幅記憶中理想的農村畫卷。小說寫的是“我”小時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們一起去鄰村看社戲的情景,處處洋溢著夏天的溫馨,一切讓人覺得那么和諧,自然,充滿生趣。作者筆下外祖母家的平橋村,“是一個離海邊不遠,極偏僻的,臨河的小村莊”。這個偏遠的海邊小村,較少受世俗的浸染,更多地保留了自然的純樸氣質,是一方“凈土”。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我”和小朋友們夜間劃船去看戲時,“兩岸的豆麥和河底的水草所發散出來的清香,夾雜在水氣中撲面的吹來;月色便朦朧在這水氣里。淡黑的起伏的連山,仿佛是踴躍的鐵的獸脊似的,都遠遠地向船尾跑去了”“那聲音大概是橫笛,婉轉,悠揚,使我的心也沉靜,然而又自失起來,覺得要和他彌散在含著豆麥蘊藻之香的夜氣里。”抒情的筆調,將月下水鄉描繪得清新,幽遠,如夢如幻,散發著江南泥土的芬芳,作者對故鄉的摯愛之情也隱然可見。
不惟景色優美,這里的人情更是淳厚。“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幾乎也就是公共的。”村里的人純樸好客,小朋友們也因“我”來而從父母那里得到了減少工作的許可,陪“我”一起掘蚯蚓,釣魚蝦,放牛,充滿童真之趣。他們一個個聰明,熱情,活潑,也正是在他們的幫助下,“我”才得以去看那年的社戲,夜里行船的時候,“那航船,就像一條大白魚背著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躥,連夜漁的幾個老漁父,也停了艇子看著喝采起來。”回來的時候因為肚餓,大家商議一起去“偷”羅漢豆,阿發因為自己家的羅漢豆大,便讓大家摘自己家的。后來六一公公知道大家“偷”吃了他的羅漢豆,非但不生氣,竟還特地送了些給“我”吃。此外如外祖母的慈藹,母親的關懷,也都讓人倍覺親切。在這臨海的小村里,自然與人情融為一體,人情之質樸、淳厚如那里的山水一樣令人沉醉、感動。平橋村不僅是“我”的“樂土”,更是作者精心營造的新的“桃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