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
認清犯罪危害
防患于未然
加強自我防范意識
活動二:知道法律的基本特征和作用
材料一: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是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XX年6月29日通過第六次修正,由簽署第五十一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的。
材料二:據《揚子晚報》XX年1月2日報道:江蘇如皋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單定方受賄案,經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單定方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80萬元。
材料三:因為有交通管理法規的存在和實施,司機小王不敢在馬路上橫沖直撞。根據勞動法規定,小王在五一加班獲得了工資的三倍報酬。
閱讀上述材料,回答下列問題:
1.閱讀材料一、二,說說與道德、紀律等規則相比,法律具有哪些特征?在材料中是如何體現的?
2.閱讀材料三,說說我國法律有哪些作用?
活動三:認識違法行為、犯罪行為、刑罰
完成下列表格并回答問題:
內容 違反的法律 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一般違法行為
犯 罪 行 為
(1)從上表可知,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的區別:
(2)任何違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犯罪作為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更應如此。你知道我國對犯罪分子實行的刑罰包括哪些種類嗎?請列舉幾種。
活動四:認清犯罪危害并自覺提升素養、加強防范
材料:學生吳某,已滿14周歲,在學校經常逃學曠課、打架斗毆、欺負女生,還經常小偷小摸,雖被老師多次教育仍不悔改。后因到某電子市場偷錢包,被公安局拘留15天。吳某不但不吸取教訓,反而認為是學校領導到公安局說了他的壞話,于是在教學樓放火報復,造成幾十萬元損失,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XX年。
請回答下列問題:
(1)“在教學樓放火”這一行為給吳某自己、家庭、學校和社會帶來什么危害?
(2)結合所學知識,分析這一事件對你有何警示作用?
三、課堂反饋
1.連線題:
刑事違法行為 騎車闖紅燈
持刀搶劫
民事違法行為 販賣假幣
欠債不還
行政違法行為 非法攜帶管制刀具
損害他人名譽
2.案例分析題:
某校學生王某,初一時經常曠課,并做些損人利己的事。初二時多次小偷小摸。初三時糾集幾個人到居民家里搶劫,因此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請運用所學知識回答:
(1)王某的什么行為已構成犯罪?請簡要說明理由。
(2)從上述案例中,你悟出了哪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