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多媒體技術構建和諧政治課堂
運用多媒體技術構建和諧政治課堂
陳攀峰
[內容提要]在全國人民上下一心全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運用先進的多媒體技術構建和諧政治課堂對于政治教師來說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多媒體技術對構建和諧政治課堂具有巨大作用:(1)運用多媒體教學技術有助于激發學生學習思想政治課的極大熱情,優化課堂教學。(2)運用多媒體輔助教學,有利于學生加深對知識的理解,易于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3)利用多媒體輔助教學,有利于加大課堂內信息的容量,加快課堂教學節奏。運用多媒體技術構建和諧政治課堂也對政治教師提出了新的要求:(1)政治教師對多媒體教學手段要提高認識,正確定位。(2)政治教師在運用多媒體技術教學時要充分考慮政治學科性質。(3)政治教師要提高自身素質,為多媒體技術恰當應用提供保證。運用多媒體技術構建政治課堂還要注意幾個問題:(1)矯枉過正;(2)喧賓奪主;(3)嘩眾取寵。
[關鍵詞]多媒體技術 和諧 政治課堂
21世紀,信息技術正在以驚人的速度改變著人們的生存方式和學習方式。如今,在我國全體人民萬眾一心建設小康社會和全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作為一名中學政治教師,應該與時俱進,自覺主動運用多媒體技術,改變傳統的政治課教學方式,采用視聽結合的現代化的高效率的政治課教學方式,努力構建和諧的政治課堂。
一、多媒體技術對構建和諧政治課堂具有巨大作用
1、運用多媒體教學技術有助于激發學生學習思想政治課的極大熱情,優化課堂教學。
實驗心理學證實:人類獲取的信息83%來自視覺,11%來自聽覺。多媒體技術具有視聽兼備的獨特優勢。運用現代化的多媒體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地刺激學生的多種感官所獲取的信息量,比單一聽老師講強得多。而且它給人一種親臨其境的感受,能喚醒學生的注意和興趣,誘發好奇心,提高學生學習的熱情,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從而克服傳統教學手段單一,課堂氣氛沉悶的不足的不和諧局面,達到促進學生主動學習,有效提高教學效率的和諧局面。
2、運用多媒體輔助教學,有利于學生加深對知識的理解,易于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
國外研究表明,人們通過語言形式從聽覺獲得的知識能記憶15%;從視覺獲得的知識能記憶25%;利用聲光同步設備,把聽覺和視覺結合起來,能夠記憶的內容可達65%。政治理論一般比較抽象、枯燥,教師如果只是單調呆板地講解,容易抑制學生的思維,使其大腦疲勞,注意力分散。教師在講授新知識時,若能運用多媒體技術滲透其中,借助電腦、投影儀、觸摸屏、電子白板等先進的電腦多媒體工具向學生展示圖、文、聲、像相結合的電子課件,就能使抽象、枯燥的知識原理變得通俗易懂、形象具體,便于學生對知識內容的理解和掌握,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多媒體可以通過屏幕呈現教學內容、展示學習目標、提出思考與討論的問題,學生有針對性地進行閱讀、思考、討論并做出回答,多媒體對學生的學習情況與回答及時迅速地給出判斷,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促使學生積極主動的學習。同時,使用多媒體輔助教學,還便于課堂的及時反饋、知識的遷移和能力的拓展,進而培養學生的創造精神和創造能力。
3、利用多媒體輔助教學,有利于加大課堂內信息的容量,加快課堂教學節奏。
增大信息量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條件。教師在一節課有限的時間里,要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就必須充分地發揮多媒體教學在這方面的作用。眾所周知,政治課的時代性、時間性很強;現代社會,信息來源的多面性使學生已不滿足于課堂上干巴巴的講解說教。在政治課教學中充分利用多媒體手段可拓寬加深教材的知識,豐富教學內容,使學生在有限的時間里獲得盡可能多的有效信息。
處于知識大爆炸的信息時代,如何加快課堂教學節奏,并在有限的四十五分種內有效地擴大容量,是每一位思想政治教師面臨的問題。多媒體能方便迅速地處理信息,無論是文字、聲音、還是圖畫,都可以根據需要隨心所欲的進行操作,這就打破了“一書、一板、一粉筆”的傳統教學模式,大大加快了課堂教學節奏,不僅只局限于教材,還能最大限度地將與教材有關的內容融進課堂,有效地擴大課堂容量,完美和諧地實現政治課堂教學要理論聯系實際的特點。
二、運用多媒體技術構建和諧政治課堂對政治教師的要求
1、政治教師對多媒體教學手段要提高認識,正確定位。
多媒體技術雖是現代科學技術的驕子,但它在課堂教學之中只能起到配角作用,應用的目的是為了“輔助”教學,這是由教學自身的規律性決定的。一切技術手段都必須為教學服務。如果過分夸大多媒體技術在課堂教學中的作用,以輔代主,喧賓奪主,勢必會導致人(教師、學生)為物(現代教學手段)役,從而影響教學效果。比如本人在對初二學生進行法律常識教學的過程中,在充分運用多媒體技術,挖掘互聯網豐富教學資源,通過多媒體給學生提供大量鮮活生動案例的同時,自覺避免了忽視教材知識點的有害傾向,而是同樣引導學生把關注的目光投向教材,深刻領會重要法律概念的含義,潛移默化地培養學生學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