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上《做合格的消費者》課堂設計
一、學習目標1、 了解消費者的“保護神”——《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 了解消費者應該享有的法定權利。
3、 培養維護自己合法的意識和能力,做一個合格又精明的消費者。
二、學習內容設計
1、 導課: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消費,這既包括吃飯、穿衣、住房、以及使用日用品、交通工具、等物質方面的消費,也包括滿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費,如旅游、看電影、卡拉ok等等。當我們購買商品或者享用服務時,我們便成了消費者。
2、 “王海現象”及其爭論(教材85頁)
(1)知假購假者是不是消費者?
答:法律上的消費者,是指為生活(物質、精神)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個人和單位。知假買假者也是消費者。
(2)購假索賠行為是否道德?
答:購假應當獲得雙倍賠償。昭示了消費者請求雙倍賠償不是商家的恩賜,而是消費者自身應有的法定權利,受到欺詐的消費者應當勇敢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和要求,都是有道德的。但借助購假進行惡意索賠或搞垮某企業則是不道德的。
(3)你是如何看待“王海現象”的?
答:王海式打假其客觀效果確實使那些假冒偽劣的商家得到制裁,維護了更多消費者的利益,但王海打假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假冒偽劣商品“橫行”的問題, 必須加大立法制定、執法監督檢查力度。
3、 我國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專門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人們把它成為消費者的“保護神”。(教材87頁)
4、 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制定時間:1993年10月31日,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
實施時間: 1994年1月1日
內容包括:共8章63條【一、總則;二、消費者的權利;三、經營者的義務;四、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五、消費者組織;六、爭議的解決;七、法律責任;八、附則】。
重要法律條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第二章 消費者的權利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