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單元 第一節 文化景觀的構成教案
第三單元 文化景觀
第一節 文化景觀的構成一、文化的概念(一)文化的概念 廣義上的文化 —— 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創造出來的所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之和。 狹義上的文化 —— 僅僅指社會意識形態。 (二)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
物質文化
精神文化
定義
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創造出來的所有物質財富
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創造出來的所有精神財富
內容
具有與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相關的文化內容和物質形式
具有幫助人們認識世界、規范人們社會行為、體現人們情感的文化內容
舉例
生產工具、生活用具、生產技術等(教材圖3.2及圖3.3)
語言、文學、藝術(圖3.4)、宗教(圖3.5)、法律、風俗、制度
二者關系
物質文化是精神文化的基礎,許多精神文化內容也具有物質形式。(教材46頁圖3.4及圖3.5)
閱讀比較(教材45頁圖3.5及圖3.3),說明它們反映的是物質文化還是精神文化?它們反映的文化與生產生活的關系有何不同? 二、文化景觀的構成(一)自然景觀 如行云飛瀑、高山流水就是自然景觀。自然景觀很少受到人類的直接影響或者未受到人類的影響。 (二)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是人們為了滿足某種需要,利用自然物質加以創造的。 注意的問題 —— 不是所有可以看見的文化事物和現象都可以作為文化景觀。如街頭流動的藝術表演屬于文化現象,由于它沒有固定在地表上,就不屬于文化景觀。 課堂提問: 閱讀教材(圖3.2 ~ 圖3.5)找出哪些不是文化景觀?為什么? 答:指南針、京劇劇照不是文化景觀,因為它不是固定在地表上的人類創造物。再如傣族潑水節、各種文藝演出等。云南西雙版納傣家竹樓、龍門石窟佛像是文化景觀,它們分別是人類物質文化活動和精神文化活動的產物。 反映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的文化景觀:農田、礦山、道路、城市、村落等。 反映人類精神活動的文化景觀:學校、法院、紀念碑、古巖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