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屆高考政治生活第一輪復習教案3
②我國堅持政教分離的原則。(任何宗教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都不能干預行政、司法等國家職能的實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補充:
a實行宗教自由政策的實質:使宗教信仰問題成為公民個人的私事;▲實行此政策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加強廣大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的團結,把他們的力量凝聚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目標上來。
b共產黨員(共青團員)不得信教:
①(從黨的性質和宗教的本質上看)共產黨員信教與其共產主義信仰相矛盾;
②(從黨的地位和宗教的作用上看)共產黨員信教難以發揮其先鋒模范作用;
③(從宗教信仰自由的含義上看)這種規定與我國的宗教政策不矛盾。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保護人們信教的自由,又保護人們不信教的自由兩個方面。作為共產黨員在其入黨的時候已經做出了不信教的選擇。
(4)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要性
①宗教有它自身的發展規律,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滅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發展宗教。
②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在信仰上的差異,并不影響其政治上、經濟上根本利益的一致性。③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要大力加強廣大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的團結,把它們的力量凝聚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目標上來。
④有利于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在我國,宗教在一些少數民族中仍有廣泛和深刻的影響。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也是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總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符合宗教自身的規律,又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信教屬于思想認識問題,不能用強制的手段解決。要以科學的態度對待宗教。
3、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1)含義:政府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
(2)目的:①保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②制止和打擊利用宗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③抵御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打擊犯罪、抵御滲透)。
(3)“三自方針”:自治、自傳、自養。
4、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
(1)含義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我國的宗教事務。
(2)我國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抵御境外勢力利用宗教對我進行滲透,堅決打擊宗教極端勢力!叭蓜萘Α保好褡宸至褎萘Α⒆诮虡O端勢力、國際恐怖勢力。
5、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1)含義: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放棄宗教信仰,而是要求要求他們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要求他們從事宗教活動要服從和服務于國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體利益;支持他們努力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支持他們與各族人民一道反對一切利用宗教進行危害社會主義祖國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動,為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和祖國統一多做貢獻。
(2)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既是社會主義社會對我國宗教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國各宗教自身的要求。
注意: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鼓勵人們信仰宗教。我們要遵循唯物辯證法,以科學的態度對待宗教。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目的是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要大力加強廣大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的團結,把它們的力量凝聚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目標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