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穩定設計的探討
2.3鋼結構設計的原則
根據穩定問題在實際設計中的特點提出了以下三項原則并具體闡明了這些原則,以更好地保證鋼結構穩定設計中構件不會喪失穩定。
(1)結構整體布置必須考慮整個體系以及組成部分的穩定性要求
目前結構大多數是按照平面體系來設計的,如桁架和框架都是如此。保證這些平面結構不致出平面失穩,需要從結構整體布置來解決,亦即設計必要的支撐構件。這就是說,平面結構構件的出平面穩定計算必須和結構布置相一致。就如上述的1988年加拿大一停車場的屋蓋結構塌落,1985年土耳其某體育場看臺屋蓋塌落,這兩次事故都和沒有設置適當的文撐而造成出平面失穩。
由平面桁架組成的塔架,基于同樣原因,需要注意桿件的穩定和橫隔設置之間的關系。
(2)結構計算簡圖和實用計算方法所依據的簡圖相一致,這對框架結構的穩定計算十分重要<3>。
目前任設計單層和多層框架結構時,經常不作框架穩定分折而是代之以框架柱的穩定計算。在采用這種方法時,計算框架柱穩定時用到的柱計算長度系數 ,自應通過框架整體穩定分析得出,才能使柱穩定計算等效于框架穩定計算。然而,實際框架多種多樣,而設計中為了簡化計算工作,需要設定一些典型條件。gbjl7—88規范對單層或多層框架給出的計算長度系數 采用了五條基本假定,其中包括:“框架中所有柱子是同時喪失穩定的,即各柱同時達到其臨界荷載”。按照這條假定,框架各柱的穩定參數桿件穩定計算的常用方法,往往是依據一定的簡化假設或者典型情況得出的,設計者必須確知所設計的結構符合這些假設時才能正確應用。在實際工程中,框架計算簡圖和實用方法所依據的簡圖不一致的情況還可舉出以下兩種,即附有搖擺拄的框架和橫梁受有較大壓力的框架。這兩種情況若按規范的 系數計算,都會導致不安全的后果。所以所用的計算方法與前提假設和具體計算對象應該相一致。
(3)設計結構的細部構造和構件的穩定計算必須相互配合,使二者有一致性。
結構計算和構造設計相符合,一直是結構設計中大家都注意的問題。對要求傳遞彎矩和不傳遞彎矩的節點連接,應分別賦與它足夠的剛度和柔度,對桁架節點應盡量減少桿件偏心這些都是設計者處理構造細部時經常考慮到的。但是,當涉及穩定性能時,構造上時常有不同于強度的要求或特殊考慮。例如,簡支梁就抗彎強度來說,對不動鉸支座的要求僅僅是阻止位移,同時允許在平面內轉動。然而在處理梁整體穩定時上述要求就不夠了。支座還需能夠阻止梁繞縱軸扭轉,同時允許梁在水平平面內轉動和梁端截面自由翹曲,以符合穩定分析所采取的邊界條件。
2.4鋼結構穩定設計特點
(1)失穩和整體剛度:現行規范通用的軸心壓桿的穩定計算法是臨界壓力求解法和折減系數法。
(2)穩定性整體分析: 桿件能否保持穩定牽涉到結構的整體。穩定分析必須從整體著眼。
(3)穩定計算的其它特點:在彈性穩定計算中,除了需要考慮結構的整體性外,還有一些其他特點需要引起重視,首先要做的就是二階分析,這種分析對柔性構件尤為重要,這是因為柔性構件的大變形量對結構內力產生了不能忽視的影響,其次,普遍用于應力問題的迭加原理<4>.在彈性穩定計算中不能應用。這是因為迭加原理的應用應以滿足以下條件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