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規律的基本內容和表現形式
(過渡)供求影響價格;價格又影響供求,使價格圍繞價值下波動。那么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問題c:價格圍繞價值波動根本原因是什么?
舉例:小汽車、摩托車、自行車
小汽車的價格是30萬,摩托車是3千,自行車是3百。
我們用圖來表示一下它們的價值與價格,重點以摩托車為主。
(提問)思考一下,為什么在價格波動的曲線當中有一條直線作為軸心貫穿其中?
價格波動的曲線當中,有一條直接作為軸心貫穿其中,這條直線代表的就是摩托車的價值,摩托車的價格隨著價值上下波動,但我們可以從圖中也可以看出:摩托車的價格高到一定程度就不能再高了,而是開始下降。這是為什么呢?前面我們已經講過了,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正是因為商品的價格量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格終究是由價值決定的,供求關系對價格只能起影響作用(價格在一定幅度內上漲或下跌)。這種價格對價格的決定作用,正是價格只能圍繞價值上下波動、而不能距離價值太遠的客觀強制力量。這輛摩托車所耗費的人類勞動比生產一輛小汽車要少得多,小汽車的價值就是比摩托車大。摩托車的價格再高也達不到小汽車的價格,再低也不會低于一輛自行車的價格。所以,市場上價格的上漲或下跌不是無止境的,價格不會距離價值太遠,價格不能無限制地上漲,也不能無限制地下跌,它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就如同地球與太陽的關系,地球永遠圍繞太陽轉動,有時候遠一點,有時候近一點,但是它永遠也不可能脫離太陽這個中心。
教
學
過
程
及
內
容
“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是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客觀強制力量”(板書)
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有時高于價值,有時低于價值,與價值規律等價交換原則所要求的價格與價值相符矛盾嗎?
我們對等價交換原則所要求的價格與價值相符,應從運動的觀點看問題,而不能用孤立的觀點看問題。從單個交換過程來看,雖然價格時漲、時落,但從一個較長時間來看,商品的價格總來說仍然與價值相符,因為上漲的部分與下跌的部分是可以互相相抵銷的。例如,一輛摩托車的價值是3000元。第一交交易它賣3000/輛,第二次賣4000元/輛,第三次3000元/輛,第四次XX元/輛,平均起來還是3000元。這輛,摩托車的價格總的來說仍然與價值相符。所以,等價交換原則所要求的價格與價值相符是在運動中實現的,即:從一個較長時間看,商品的價格總的來說仍然與價格相符。
“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表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價值量始終作為一種趨勢,作為一個規律的貫徹著。所以說,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不僅不違背價值規律,反而正是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而且是惟一可能的表現形式。”
問題四、價值規律能否改變
價值規律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既然是規律,規律是客觀的,不可改變的。那么價值規律也是客觀、不可改變的。但是它可以認識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