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學習方法指導
指導中學生如何學習數學,是數學教師必須完成的重要任務。作為一個數學教師,廣覽各種學習方法的精要所在,然后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分層次、有針對性地指導學生掌握各種學習方法。使我們的學生能夠主動地、獨立地學習,達到新課程要求標準。㈠讓學生明確學好數學需要抓好哪些學習環節。
在學生開始學習某門數學教材之前,我們老師必須告訴學生,學好數學需要注意抓好下列環節——八環節學習方法:
⑴制訂計劃,⑵課前預習,⑶認真聽講,⑷及時復習,⑸獨立作業,⑹解決疑難,⑺系統小結,⑻課外學習。
本方法是武漢黎世法老師調查全國200名各科學習成績平均90分以上的優秀中學生、原華中工學院的40名少年大學生及以高分考入武漢大學的60名大學生的學習經驗總結出來的,一個學生只要能夠按照這八個環節學習,步步落實到位,那么這個學生就將成為學習的主人,并成為班上的優秀學生。
八個環節中的每個學習環節還需要老師作具體的指導,如怎樣聽課,如何預習,如何小結等,在每一學期的前幾周課中老師應逐步介紹給學生。
㈡讓學生明確完成一項數學學習任務,需要分步驟逐項完成,才能牢固掌握知識。因為數學學習過程是一個復雜的認識過程,因而完成一項數學學習任務,真正掌握知識,必須全面完成各個步驟。心理學上把認識過程一般分為感知、理解、鞏固、應用四個基本階段。在四輪學習方略中,也把學習一節課分為四輪,第一輪:預習,查出障礙;第二輪:聽課,破除障礙;第三輪:復習,掃除障礙;第四輪:作業,學會應用。其實這四輪與上面認識過程的感知、理解、鞏固、應用是對應吻合的,雖然所述的角度不同,但都有分階段的四步,每一步的學習要求非常相似。預習就是為了對一節課初步感知,聽課就是為了更好地理解課文,復習是為了鞏固,作業就是把所學知識進行應用。四輪學習方略是近幾年流行全國的一種學習方法,由于它符合一般認識過程,故嚴格堅持按這四個步驟學習每一節課,必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還有其它的學習方法,根據不同的學習情境,將學習過程分為四步、五步等,學生可以據自己所學內容的特點進行選擇,甚至還可以自己進行創造,提出適合自己的學習步驟:如讀、聽、寫、練四字學習法,再如瀏覽、發問、閱讀、復述、復習五步學習法等。
㈢讓學生明確怎樣學習才算真正地掌握了知識。把數學知識看成是一個系統,那么數學知識結構具有四大要素,即事實、事理、事用、事體。具體來講這四大要素據不同層次的知識結構,可對應 地羅列如下:
四事 事實 事理 事用 事體
問題 題目 題理 題法 題路
提問 是什么 為什么 怎么用 有何啟發
概念 名稱 定義 判斷 關系
定理 條件結論 證明 應用 方法
公式 表達式 推導 計算 聯系
法則 法則 內容 具體化 思維方法
我們認為,不論學習任何層次的知識都應掌握相應的四大要素,只知“是什么”,不知“為什么”,是無法理解結論的原理的,只懂得理論知識,不知“怎樣用”,便成為無用的知識,各種知識點如果沒有清晰的思路,聯系不緊密而零零散散,這樣的知識不牢固,基礎也不扎實,再學習新的知識時很難有創新,并表現出較弱的學習能力。因而四大要素缺一不可,學習者一方面務必要分成四個步驟,有意識地全面掌握每一節知識的四個要素,這四個步驟就是:感知、理解、應用、系統化。具體來講即就是:
⑴感知(事實):對一般結論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對概念、定理、公式等所反映的各種屬性有一個整體的反應。感知是數學學習的開始、是基礎,一切數學學習活動只有知道了“是什么”,才能進一步地探索“為什么?”從而才能理解和應用知識。
⑵理解(事理):為了對一個數學結論能夠理解,必須明確它的原理,它的來龍去脈。理解是人們逐步認識事物的各種聯系,弄清其本質規律的一種思維過程。可見,只有通過理解,才會使對事物的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數學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定理的證明,公式的推導,結論的解釋等,都要弄懂搞明白,才算真正掌握了數學事實的原理。
⑶應用(事用):應用是學習的繼續和深入,在感知、理解的基礎上,學生已掌握了數學知識,但還應將知識應用在問題的解決和分析當中,才能加深所學知識的理解,使學習更有實效,并且通過實踐訓練掌握技能技巧,提高思維能力。數學教材當中,對例題的總結,練習題的解答,及課外作業的完成過程,都是“事用”掌握的過程。
⑷系統化(事體):“事體”指的就是“知識體系”。數學學習材料之間具有種種聯系,如果學生了解新舊知識間的聯系,就能達到由此及彼的作用。掌握“事體”有以下幾個作用:知識結構嚴密化,記憶牢固,思維靈活多樣,為學習新知識奠定基礎,容易產生新的聯想。因此通過總結,使知識系統化是十分重要的。
㈣ 讓學生明確學習一個數學概念、定理、公式應從哪幾個方面入手。學習數學過程中,總是遇到大量的概念、定理和公式,怎樣才算真正地掌握了它們,老師應該明確指出需要怎樣的一個過程,應達到什么要求,一般應從哪些方面去理解掌握。
1.數學概念的學習方法。
數學概念是反映數學對象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它的定義方式有描述性的,有指明外延的,有種概念加類差等方式。一個數學概念需要記住名稱,敘述出本質屬性,體會出所涉及的范圍,并應用概念準確進行判斷。這些問題老師沒有要求,不給出學習方法,學生將很難有規律地進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