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王勃》教學片段
二是教師的評價對學生沒有起到提升的作用。教師的評價只是簡單的肯定與否定,僅限于知識層面上的對與錯。如案例1中,“你說得很正確!”、“說得還不錯!”、“非常有道理!”、“這是你的發(fā)現!”等等,教師極少對學生的回答說“不”字。尊重學生的獨特體驗沒錯,但學生的這種“體驗”真的都是完美的嗎?否定學生的回答就是不“尊重學生的獨特體驗”嗎?筆者認為,教師對學生錯誤的或者不完全正確的回答的糾正恰恰是非常“尊重”的表現。教師可以讓其他同學討論,反復修改,這樣可以使學生不斷地深入思考,“體驗”才會更深刻,才會更“獨特”,這是不是比那些簡單地處理學生的回答更“尊重”學生呢?作為語文教師,在貫徹新課程理念時,如果只是從概念上理解、從形式上改變那是非常膚淺的,我們應著眼于語文教學的本質,從文本的實際、學生的實際出發(fā),只有這樣,新課程理念才有可能真正落實,才能達到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的目的。【歡迎瀏覽第一范文。在本站搜索課文題目關鍵字可以查找更多資料!本站地址是www.jcsycorp.com】
三是對學生的評價沒有關注到學生發(fā)展的全面性。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價值觀等各個方面都是發(fā)展性評價的內容,并且受到同等的重視。傳統的第一范文教學,只關注知識與能力的評價,所有的評價方法、內容都是為了檢查學生知識掌握的程度如何,而對學生在課堂上表現出來的如何去學習、如何去讀書、如何去解決問題并不關注,因為他們要的只是“葫蘆”。案例1中,如果我們把“說得還不錯!”變成“你解釋得非常精彩,比老師說得更有道理!”對學生到位的回答、精彩的朗讀、獨到的想法給予發(fā)自內心的贊賞,可能對學生是一次終身難忘的鼓勵。如果我們把“哪位同學比他讀得更好?”變成“這一遍比前一遍好多了,再讀一遍會更棒!”這種評價無疑更能激發(fā)學生讀書的熱情,鼓起自我挑戰(zhàn)的勇氣。我們從案例2中可以看到,教師更關注到過程與方法方面的評價,“我很高興!你們已經學會讀書了。” 讓學生懂得讀書的方法;“‘讀書百遍,其義自見。’你真不簡單!”對學生解決問題的結果給予充分的肯定。“你已經完全進入這種境界了,口中讀出感覺,眼前讀出畫面,心中讀出情感,這可是朗讀的最高境界啊!”對學生全身心地溶入課堂、溶入文本的學習態(tài)度給予充分的贊揚。“那你就是了不起的畫家了!”“你很有音樂天賦,唱得也很有味道!”……這種評價方法的多元化,促進了學生情感態(tài)度價值觀、創(chuàng)新意識、實踐能力等方面的發(fā)展,“多了一把尺子就多了一批好學生”,讓每個學生都有機會成為優(yōu)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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