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學生活動:觀看情景劇《大江與小明》,
回答問題:(1)品行優良者就一定會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嗎?
(2)對于同學們的議論,你的想法怎樣?
(3)面對不公正的評價你該怎么辦?
由學生的回答,老師導入名譽權的定義及主要表現。并板書。
學生閱讀:“外號事件”,思考相關問題:
1對此你有什么看法?為什么?
2在我們身邊還有哪些類似的現象?
學生回答。老師在此層次上提升到造謠中傷一類行為。
學生小結:侮辱行為和誹謗行為的表現。
老師總結: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不受侵害,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侮辱或誹謗他人。凡此種種,既是不尊重他人、貶低他人的名譽的侵權行為,又是不尊重自己、損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為。侵權者輕則受到輿論的遺責,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三)情境體驗:請你做法官:閱讀小華的事例,
回答:1、保安人員的做法屬于什么性質的行為?
2、保安人員是否有權進行搜查?為什么?
3、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會怎樣處理?
( 四)情境延伸:反思本節內容,闡述所得。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一、導入新課
廣州白云機場有一個乞丐在行乞時,又一個乘客鄙夷地將施舍的錢物用力地人在乞丐的臉上,該乞丐不滿這種施舍態度,認為有傷他的自尊,他說:寧可餓死、凍死也不需要這種施舍,根據這件事,許多網友發表了評論。
請你以“乞丐有尊嚴嗎?”參與討論。
議一議:乞丐有尊嚴嗎?
教師小結: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絕不能因為施舍了別人錢物就有權利去侮辱別人的尊嚴。哪怕他只是一個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討的雙手時已經輕賤了自己的人格與尊嚴,但是你,作為一個旁人,均無權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僅剩下的一點人格尊嚴。
板書: 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二、講授新課:
1、人格尊嚴不可辱
情境活動一:(見教材p34頁圖文材料)
議一議:你的看法如何?如果你是小光,會有什么感受?
板書:“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它不分地位高低,貧富貴賤,年齡大小。
那么,什么是人格尊嚴權? 人格尊嚴權與人格權有著怎樣的關系呢?人格尊嚴權包括哪些具體內容呢?
(1)人格尊嚴權的平等性
人人都有人格和尊嚴。人與動物的區別之一就在于人是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要的需求的。現代社會,法律賦予每個公民人格尊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2)人格尊嚴權
任何人,無論其年長還是年幼,聰慧還是愚鈍,富裕還是貧窮,也無論其是高官還是平民,是自由人還是在押犯,都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人格尊嚴權。這一權利表現為自尊與他尊兩個方面。
3)人格尊嚴權的具體內容
維護、保證
①名譽權
②肖像權
生命健康權
人格尊嚴權
③姓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