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配、交換、消費
2、社會總產值、國民收入和gdp的比較
(1)、理論依據:社會總產值和國民收入都是狹義的生產勞動;gdp則是指廣義的生產勞動。
(2)、包括的部門:社會總產值和國民收入單指物質生產部門;gdp既包括物質生產部門,也包括非物質生產部門。
(3)、計算方法:社會總產值指物質生產部門的生產總值;國民收入指物質生產部門的凈產值;gdp則指所有部門的最終產品和勞務價值總和。
(4)、價值表現:社會總產值c+v+m ;國民收入v+m;gdp則是社會所有部門的增加值。
(5)、大小比較:社會總產值>國民收入;國民收入<社會總產值和gdp;gdp>國民收入。
(6)、特點:社會總產值重復計算,不準確;國民收入無重復計算,但包括的部門太狹窄,不能全面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成果,不利于國際比較;gdp面廣,準確,無重復計算,能全面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成果。
(7)、意義:社會總產值越高,越能夠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國家的綜合實力就越強,在世界上的影響力就越大;國民收入是勞動者新創造的社會財富,它標志著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擴大再生產和提高人民生活商品的能力;gdp是綜合一國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標,能把三大產業的勞動成果反映出來,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化。
3、簡述“家庭消費的內容”、“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與“國家宏觀調控”“企業的經濟效益”“三大產業”“國民收入的分配”“財政和稅收的作用”等考點的內在聯系。
(1)國家可以通過宏觀調控,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的手段調控物價水平,制定物價政策,引導居民消費,樹立正確消費觀。
(2)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創造出更多的適合市場需要的商品和服務,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提高家庭消費水平的主要途徑,就是增加收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要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調整農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收入水平。企業要調整產品結構,積極開拓農村市場。積極發展第三產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的關系,做到在生產發展、國民收入增加的基礎上,使積累和消費都有所增長。
(5)國家通過財政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有利于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6)充分發揮稅收的作用,對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增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重要作用。
(7)公民存款儲蓄,有利于培養科學合理的生活習慣,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經濟發展與消費水平、資源配置與經濟結構調整的內在聯系
經濟發展水平是制約家庭消費水平的根本性因素。經濟的發展帶動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引起消費需求結構的調整,從而拉動投資的增長,實現資源的優化合理配置,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5.遵守市場交易原則,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完善市場體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立社會誠信體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1)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強化市場的統一性,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重要任務。大力推進市場對內外開放,使各種商品和各種要素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和充分競爭。廢止妨礙公平競爭、設置行政壁壘、排斥外地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分割市場的規定、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和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2)大力發展資本和其他要素市場。(3)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化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