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會:國家權力機關
高一政治教學案2—13
第五課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會:國家權力機關
一、 溫故知新
黨的xx大報告指出:“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健全組織法制和程序規則,保證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1) 請說明我國政府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體現的政治生活道理。
(2) 說明我國當前應如何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
二、 學習目標
1。了解人民代表大會的分類及職權;了解人民代表的產生及其職責。
2.理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設機關的法律地位
3.結合全國人大會議上“一府兩院”向大會作報告,分析人大的法律地位、職權;通過“兩會”期間人大代表的行為,并通過實例來理解人民代表是如何代表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
三、 學習過程
學習內容 問題與探究
一、 國家權力機關
1、人民如何行使國家權力
廣大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 ,由他們組成各級 ,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決定全國和各級地方一切重大事務,并由權力機關產生 、 、 等機關,具體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的權力。
2、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①性質 ②地位:
③職權
④常設機關
(2)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①性質:
②地位:
③職權
【點撥】:(1)我國的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擁有國家立法權;地方各級人大有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職權,必須報全國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它不是獨立的立法機關和行使立法權;國務院有制定行政法規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