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時 用列舉法解決問題(3)
教學內容: 教科書第66、67頁練習十一第5~9題及思考題。教學目標:
1、 進一步掌握在具體情境中能用列舉法解決實際問題。
2、 進一步感受使用列舉法時的有序性。
3、 發展運用數學方法解決生活問題的意識,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
教學過程:
一、復習導入
前兩節課我們學習了什么內容?你有什么收獲?
二、指導練習
1、完成練習十一第5題。
獨立思考,完成,集體訂正。 提問:你們是怎樣思考的?
2、完成練習十一第6題。
獨立完成,集體訂正。
讓學生說說是怎么想的。小結:用列舉法解決問題時,應當注意些什么?
3、完成練習十一第7題。
指名讀題,問:觀察表格,你有什么發現?
學生獨立完成,集體訂正。
4、完成練習十一第八題。
指名讀題,問:“只是向東、向北走”是什么 意思?
指導學生完成:我們可以將直線相交的點用字母代替,列舉出所有的路線,并按一定的順序列舉。
5、完成路線十一第9題。
出示題目,要求仔細讀題。
同桌討論。
全班交流。
三、完成思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