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教案
教學目標
認知目標
在教學中,懂得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由憲法規定的;了解以憲法為核心的權利保障體制及其主要內容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能列舉我國憲法的有關條款,說明憲法是人民權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能力目標
在閱讀憲法有關章節后,能將公民的基本權利進行簡單的歸納;能對照社會生活的實際,大體說明憲法對我國公民各項自由和權利的有關規定;在教師的引領、幫助下,學生回顧先前知識,從而能說明我國法律是如何確保公民各方面權利和自由的實現的。
思想覺悟目標
通過對本框題的學習,能更清醒地意識到依憲治國的重要性,自覺學習憲法、遵守憲法,進而能積極主動地宣傳憲法和法律;在學習與生活的實踐中,將遵憲意識落實在行動上,按憲法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同時要勇于同違憲行為做斗爭(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維護憲法的尊嚴。
教學重點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是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結果,是受國家根本大法保護的。
教學過程
中國社會幾千年以來都是以“人治”為主導的社會,甚至新中國成立以后,也有相當長一段時間,法律得不到應有尊重,尤其在“文革”中遭到踐踏。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現代化建設的目標日益清晰,那就是要形成一個以“法治”為主導的現代社會。
復習提問
(1)“法治”和“人治”的根本區別是什么?
(2)法治社會的根本特點是什么?
(學生回答后,教師引導)
既然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一切社會團體和組織、一切公民的行為都必須以憲法為最高準則,于是就產生了法制社會的兩個重要取向:在制度層面上的規范政府取向和在觀念層面上的權利本位取向。
在中國長期的法律觀念中,在公民的權利與義務上,一直是強調“義務”而忽視“權利”;強化權威、服從,忽略人的權利、自由和尊嚴。而任何革命的目的,都是追求人的解放;中國人民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奮斗,也是為了建立一個人民享有充分權利的社會,改變長期以來受剝削和壓迫的狀況。
導入新課
梁啟超說:“國家,譬猶樹也;權利思想,譬猶根也……為政治家者,以勿摧壓權利思想為第一義;為教育家者,以養成權利思想為第一義;為私人者,無論士焉、農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各自堅持權利思想為第一義。”
講授新課
三、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板書)
1、憲法確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板書)
提問:
(1)什么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2)我國憲法規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權利?
(學生回答后,教師引導)
一個公民在社會生活中的權利只有得到法律確認才是合法權利,才能得到保護。憲法是根本大法,由憲法確認的公民權利是基本權利。憲法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國家和政府有保證其實現的責任。
在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24項條款中,涉及公民權利的條款有18條,規定了公民20多項自由和權利,涉及政治、經濟、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宗教信仰、批評建議、控告檢舉、勞動、休息、養老、撫恤、保護婦女兒童、婚姻家庭等方面,內容十分廣泛。
2、以憲法為核心的權利保障體系(板書)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并非寫進憲法就完事大吉了。相反,必須有相應配套、切實可行的法律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