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二、知識目標
1.識記:
(1)我國有關教育的重要法律名稱。
(2)我國義務教育法有關適齡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義務教育的規定。
2.理解:
列舉實例,表明國家、社會、學校、家庭要依法保證適齡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3.活動:
結合自己在學校受教育的狀況,談談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權利,履行受教育的義務。
三、基礎知識
1.什么是受教育權
(1)所謂受教育權,是指公民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以及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
(2)在我國,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權包括以下內容:學齡前兒童有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適齡兒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符合一定條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級中等教育及繼續深造的機會;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權利;公民可以從社會其他合法教育機構、合法途徑接受教育。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又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就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確認受教育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同時又規定受教育是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一項法定義務。
(1)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在當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識才能獲得良好的就業機會,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才能豐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現代文明。因此,從公民的自身發展和對國家的要求來講,受教育,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2)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教育是促進社會進步、經濟繁榮的巨大力量,是國家發展的先決條件。我國實現四個現代化,科學技術是關鍵,基礎在教育。每個公民都有責任通過受教育掌握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提高思想德水平,提高技術業務水平,力爭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多做貢獻。因此,從國家的繁榮發展和對公民的要求來講,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
3.我國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1)所謂義務教育,是依照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的,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這里的“義務”,是指用法律形式規定的,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和適齡兒童少年都要遵守并應盡的義務;這里的“教育”,專指學校教育。
(2)我國的義務教育包括初等(小學)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共九年,又稱九年義務教育。
(3)義務教育的特征:具有強制性、普遍性、免費性等特征。
① 義務教育的強制性,指它由國家強制力保證推行和實施。凡不履行其應承擔的各項義務的行為,都要受到強制性的制裁。
② 義務教育的普遍性,義務教育法第5條規定:“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7周歲入學。”
③ 義務教育的免費性,指在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費。
4.普及義務教育的法律保障
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在實施義務教育中的責任,要求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① 國家的職責包括:制定規劃,認真組織落實;興辦學校,保證必備條件;籌措經費,幫助貧困學生;培養師資,提高教師待遇。
② 社會的責任包括:捐資助學,尊師重教,拒招童工,維護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場地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