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他們正期待著回歸校園的呼喚,渴望著校園書本淡淡的油墨清香……
☆講授新課
出示問題,學生帶著問題看書。
①受教育權的基本含義是什么?(從公民和國家角度剖析受教育權的兩個基本要素)
②受教育是由哪部具體法律規定的?
③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體現其廣泛性)
④受教育者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材料一:北京流動兒童平等受教育權將獲法規確認
華聲報訊:北京市副市長林文漪近日宣布:《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條例》將于近期出臺,這使北京市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問題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
這是一項事關在北京的10多萬名流動兒童合法地獲得接受義務教育平等權利的法規,流動兒童在京求學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998年公安部、國家教委等部委曾出臺過有關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問題的法規,北京市出臺的相關《條例》,基本上不會脫離上述法規的原則,因此允許民間力量辦學應是題中應有之義。北京有200多所打工子弟學校,多年來承擔著北京市10多萬流動兒童基本教育義務。打工子弟學校已不僅是現實存在,而且是進京的300萬外來務工人員的最基本的社會需求。
石景山區黃莊打工子弟學校校長陳恩顯表示,《條例》的出臺,將會更有益于北京市各類打工子弟學校的清理整頓。教學條件和質量基本達標的學校將得到規范,存在問題的學校有了整改的標準,不具備辦學條件的將會被取締。總體而言,流動兒童將會和所有城鄉孩子一樣,享受國家義務教育法賦予的權利。
材料二:進一步保障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頒布以來,我國廣大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有了進一步的保障。
為使生活在貧困地區的適齡兒童能順利入學,改善我國農村貧困地區的辦學條件,國家在第九個五年計劃期間設立了“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國家和地方共投入巨資116億元,每年可使60多萬因家庭貧困面臨失學的未成年人得到資助。
我國是窮國辦大教育,在資金一時不到位的情況下,我國各級黨組織、人大、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為未成年人都能夠受到良好的教育投入了巨大熱情,這其中,最有影響的一個行動就是“希望工程”。1989年,中國青少年基金會啟動希望工程,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為改善貧困地區的辦學條件、協助政府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豐碩成果。希望工程共得到上億人次的捐款,共募集資金20億元,援建希望小學8355座、希望書庫10000座,救助250萬因貧困而失學的少年兒童重返校園。希望工程不僅幫助那些貧困地區的孩子圓了上學夢,更溫暖了他們的心,在他們心中播種下了希望。
☆集思廣益
⒈在我國,什么人享有受教育權?
⒉在我國,婦女、殘疾人的受教育權是否有保障?
⒊受教育權是否僅指青少年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⒋我國教育體系的構成部分有哪些?
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繼續深造——成人教育——其他教育
⒌投影希望工程宣傳畫,你知道什么是“希望工程”嗎?
⒍你知道“春蕾計劃”嗎?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又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這既是本節的重點也是難點。
從公民自身來說,在當前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人類知識大爆炸的形勢下,一個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就業時選擇職業的機會越多;受教育程度較低,就業機會越少,面對就業競爭,被淘汰的可能性越大,在社會中難以立足。同時,要想充分地享受現代文明成果,也必須通過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