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權利
二、 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___是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
出版自由的實現依賴兩個條件:
一是在國家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發展的基礎上不斷發展的出版事業,增加出版設備____硬件條件
總的來講,我國目前出版業還不夠發達。娛樂類的與學術類的刊物的出版是有所不同的。前者出版容易些,后者要難些。
二是從法制建設方面保障公民的這一自由___軟件條件
我國的《著作權法》是保障公民出版自由權利的重要法律。
我國禁止出版和發行黃色、淫穢以及散布迷信、沒落思想的出版物。
我國的出版法和新聞法還沒有正式出臺。相信隨著法制建設的完善,我國公民的出版自由會獲得越來越多的法律保障。
三、 結社自由
結社自由___是公民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組織或參加具有持續性的社會團體的自由。
凡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而組成的社會團體,都受到國家的保護。
我國現在除中國共產黨外,還有8個民主黨派,以及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等各種社會團體。
此外還有各種協會、學會等團體。
我國法律既保護公民享有結社自由,又禁止和取締不法分子假借這種自由搞非法組織和破壞活動。
四、 集會、游行、示威自由
集會自由___指公民有聚集在一定場所、發表意見、表達意愿的權利。
分為露天集會和室內集會兩種。
游行自由___指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場所列隊行進,表達共同意愿的自由。
示威自由___指公民在露天公共場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會、游行、靜坐等方式,表達要求、抗議或者支持、聲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
都是若干人共同表達意愿,只是表達的方式、方法有所不同。
三種方式是公民表達意愿最激烈的方式,由于是集體行動,又一般在露天和公共道路上進行,因此影響比較大。
為了既保障公民這些自由的行使,又達到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目的,專門制定頒布了集會游行示威法,對此作了規范。如規定:舉行集會、游行、示威不得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動使用暴力,若違反這些規定,則屬于違法。
我國1989年10月31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它既是
實現憲法賦予公民集會、游行、示威自由權利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同時
也是對濫用此項自由權利行為的必要限制。
補充:
美國的《統一公眾集會法》規定,舉行公眾集會必須在9天前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獲準后方可舉行。
英國很早就有法律規定,嚴禁在王宮、議會、法院、內閣一英里內的街道、廣場舉行50人以上的集會。
葡萄牙法律規定,集會的宗旨不能違背法律、道德、個人和他人權利,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定。
小結:
學習了這些知識,我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不管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權利包含了哪些內容,這些權利都是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所確認的公民實現某種行為的可能性,不是“絕對的權利”,而有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行使權利。即權利是有條件限制的。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
我國政治民主的發展需要一個不斷完善的長期過程。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權利也是逐步發展,沒有一蹴而就的政治文明。
馬克思說:“自由就是從事一切對別人沒有害處的活動的權利。每個人所能進行的對別人沒有害處的活動的界限是由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