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重要權利
應該承認,中國是一個在社會生活的歷史上缺乏自由傳統的國家。
相信我們能夠理解自由是民主的起點,也是民主的終點;民主是自由的體現,但同時它也是自由的工具。就象自由與秩序,權利與義務一樣,我們所討論和學習的是“自由中的秩序和秩序中的自由。”
美國學者塞謬爾亨廷頓指出:“人類首要的問題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個合法的公共秩序。人類當然可以有秩序而無自由,但絕不能有自由而無秩序。”
客觀地講,古往今來,鼓吹沒有秩序的自由的思想家寥若晨星。
我們理解的民主精神所蘊含的自由,是理性的自由。
我們應看到秩序是對自由的約束,更是對自由的保證。
我們所理解的自由不能是放任。
也可以把我們今天所講的歸結為這樣的兩句話:
一是公民政治生活中(當然也包括經濟生活和其他各項生活)自由權的實施不能超越法律許可的界限;
二是公民自由權的實施不能侵害或妨礙他人的自由權利。
作業: 孟德斯鳩的一段話:“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
你怎樣理解這段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