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政治下冊1—4課復習提綱
4、為什么要維護生命健康權(生命健康權的重要性)p26答第一段整段
5、我國法律為什么要對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予以特殊保護?p26答最下面一整段
6、我國法律保護生命健康權的有關規定: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
法律賦予我們廣泛的行動自由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法律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從事礦山井下、有害有毒、勞動強度大的勞動。
我國憲法、刑法、民法通則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都對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加以保護。
7、公民如何維護生命健康權?p27答一整段
8、積極行使生命健康權的主要方式p28
(1)珍愛生命,積極鍛煉身體;
(2)患病及時醫治,恢復健康;
(3)受到非法侵害,依法自衛和請求法律保護。
9、為什么說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一種社會責任?(為什么說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得轉讓或拋棄?)答:p29第一段整段
10、辨析題:大義滅親是為民除害,不用負法律責任。
答:這個觀點是錯誤的(1) 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
(2) 一個人的生命比地球還重。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因為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為這些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為。
(3) 所以說大義滅親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權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1、怎樣關愛他人的生命和健康?p30-31
(1)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因為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為這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為。
(2)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因故發生了爭執,要懂得控制情緒、寬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時沖動而導致傷害事件的發生。
(3)關愛生靈,遠離暴力,做一個既遵守法律又樂于助人的人。
5、根據所給材料判斷該行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權,并能寫出有關的法律依據,懂得采用什么方式來維權。
第四課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1、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地位、表現。p34-35
我們每個人都有人格和尊嚴。任何人,無論其年長還是年幼、聰慧還是愚鈍、富有還是貧窮,也無論其是高官還是平民、是自由人還是在押犯,都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人格尊嚴權。這一權利表現為自尊與他尊兩個方面。
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地位),具體體現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其他人格權如生命健康權、自由權等均從不同方面維護、保證人的尊嚴。
2、污辱人格要承擔法律責任p35
價格尊嚴不可侮,侮辱者必將受到社會道義的譴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依據見相關鏈接)
3、什么是名譽及公民享有良好名譽的意義?p35-36
含義:人的名譽是對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譽等方面的客觀的社會評價。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
意義:客觀公正的社會評價可以使我們獲得精神上的滿足,有良好名譽者不僅可以獲得社會的更多尊重,還可以獲得經濟利益。
4、面對不公正的評價,我們應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