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智力理論的前世今生
我的第二個工作是多元智力理論的擴展和延伸。在1994~1995年,我利用部分時間尋找新型智力存在的證據。我后來得出結論,有大量證據證明“自然智力”的存在,同時也有證據表明有可能存在一種“存在智力”。我還進一步對智力與不同文化中的各個方面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研究。我們對世界的認識及解析很可能是人類智力的部分反映。我還提出了“智力(intelligence)”一詞的3種不同用法:所有人的某一特征。(我們每個人都擁有8到9種智力。)
人們相互區別的某一尺度。(世界上沒有兩個人,即便是雙胞胎,擁有完全相同的智力特征。)人們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而完成某項任務的方式。在這一階段,我的第三個工作跟多元智力理論的應用和解釋有更大的關系。在該理論問世的前10年,我滿足于觀察別人在多元智力理論名義下的所作所為。但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注意到人們對該理論有種種誤解。例如,不同類型的智力被與學習風格混淆在了一起,某一類型智力被與某社會領域混淆在了一起(例如音樂智力被等同于對某種音樂風格或角色掌握)。我還注意到了一些讓我感到很不愉快的做法,例如,用智力特征來描述不同的種族群體。于是,我開始把我自己對多元智力理論的態度與其他人區別開來。
此外,在這一階段我還更加積極地參與了教育改革,既有實踐方面的,也有學術方面的。在實踐層面,我和哈佛“零點項目”的同事們開始與那些有志于實踐多元智力理論及我們開發的其他教育項目(如理解教學)的學校進行合作。我們還創辦了一個“暑期研究所”,迄今已有7個年頭了。在學術方面,我開始整理自己的教育哲學。我特別將重點放在了學生在上大學前對科學、數學、歷史和藝術等學科的理解的重要性上。由于各種原因,獲得這樣的理解相當具有挑戰性。處理的材料過多會扼殺對學科的理解,反之,如果我們對數量較少的主題進行深入學習和探索,則最有可能獲得對學科的理解。
多元智力本身并不應該成為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應該反映人們的價值觀,而不能簡單地或直接地從一個科學理論中得出。一旦我們在價值觀的基礎上明確了我們的教育目的,多元智力理論才可以派上用場。例如,如果某人的教育目的包括學生對學科的理解,他便可以利用多元智力理論調動學生各種類型的智力去實現這個目的。 多元智力理論進入了第20個年頭,我也年屆六旬了。我不知道我還能花多少時間在這個理論上,我也不能說該理論會繼續吸引我大多數的注意力。但此時是回顧過去、并給將來的研究和實踐提些建議的絕佳時機。
首先,新的智力類型還將被發現。近些年來,除了人們對情感智力的興趣有增無減外,還出現了關于“精神智力”和“性智力”的嚴肅研究。我的同事巴特羅(antoniobattro)已提出“數字智力(digital intelligence)”的概念,帕斯納(michaelposner)則讓我考慮是否“注意力”也是一種智力。我一貫認為,是不是一種智力取決于我們的判斷,而不是根據計算法則得出的結論。到目前為止,我仍然堅持我的8又l/2種智力的劃分,但我能預見到智力的種類增加的那一天,或者各種智力類型之間的界線會被重新劃定。例如,隨著所謂的“莫扎特效應”(莫扎特d大調雙鋼琴奏鳴曲-k448能增強空間-時間推理能力)獲得了越來越多的可信度,我也許會重新考慮音樂智力與空間智力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