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教學設計理論研究的一種范式和兩種取向
Discussing on one paradigm and two Trends for instructional design theory
楊開城(北京師范大學 信息科學學院 100875)摘要:對于教學設計理論研究來說,目前比較被公認的研究范式是:對目標的描述+對方法性要素的描述+對目標與方法性要素之間的關系描述;在這個研究范式下,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研究取向:基于策略/模式的研究取向和基于學習活動的研究取向。這兩種研究取向在“教學系統由哪些要素構成”、“ 方法性要素中,哪些要素與學習目標構成了直接的因果聯系”、“ 激發和維持學習的充分條件是什么”、“ 教學設計的基本單位是什么”、“ 教學系統的結構是穩定的還是變化的”、“ 如何能做到適應學生的個體差異”、“ 應用研究的側重點”等理論問題上存在著不同的看法。
關鍵詞:研究范式、研究取向、教學設計
教學設計的理論研究對于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以及日后出現的新技術的教育應用有著不可替代的指導作用。近些年來,我國教學設計理論的發展已經開始出現原創性研究的跡象,不但開始擺脫國外教學設計理論的束縛(比如,我國學者有著自己的教學設計劃代和分類理論[1][2][3]),而且已經出現了擺脫教學論理論框架的苗頭。
在這個教學設計理論發展的關鍵時期,重新審視國內外教學設計理論的研究成就,梳理清楚教學設計理論發展的脈絡,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工作,它對于教學設計理論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明確理論研究的范式和取向,對理論研究者來說非常重要。
本文主要討論影響教學設計理論研究的范式和取向問題,但筆者并不認為哪種范式和取向永遠適合于教學設計的理論研究。因為理論研究范式和取向的變化是研究主體在理論研究或實踐應用過程中遇到了無法克服的困難時,進行深刻反思和抉擇的結果。
一、 教學設計理論研究的范式
教學設計理論所包含的理論內容非常豐富,這里所討論的研究范式主要是針對教學設計原理的研究而言的。研究范式規定了教學設計原理的研究內容和范圍,不同的研究范式蘊含著不同的理論形態。
教學設計理論的其他內容皆圍繞教學設計原理而展開,不同的設計原理可能需要不同的分析和決策方法。
從現有國內外的教學設計理論研究的實際情況看,教學設計理論研究者們基本接受和使用的范式是
(見圖1):知識描述+策略描述+知識與策略之間的關系描述[4]。
圖1 教學設計理論研究的范式(雛形)圖1所示的研究范式規定,教學設計原理包含三種成分:對知識的描述、對策略的描述以及對學習什么樣的知識應該使用什么策略的描述。前兩種理論成分是描述性的,第三種理論成分是規定性的。
對知識的描述目前僅限于對知識的分類學研究。將知識按照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進行分類雖然滿足了對知識分類的要求,但如此宏觀的知識分類卻對教學設計沒有實質性的幫助。教學設計理論需要更加有助于設計的知識分類理論。加涅的學習結果分類、CDT理論對知識的描述可以稱得上比較重要的貢獻了。
對策略的描述是指學習知識的基本手段,比如教學法、教學模式等等。不同的教學設計理論對策略的選擇是不同的。加涅的教學設計理論中,對策略的描述主要是指教師提供的教學事件;梅里爾的CDT理論中對策略的描述主要是指內容呈現的順序和結構;梅里爾的ITT理論則將教學處理(instructional transaction)作為基本的策略要素來看待,認為教學就是教學處理的算法[4]。
“對學習什么樣的知識應該使用什么樣的策略的描述”是教學設計理論的最核心內容,實際上描述的是目標(在上面范式中指知識的學習)與手段(在上面范式中指策略)之間的因果關系。加涅給每種學習結果規定的內外部學習條件[5];梅里爾的CDT和ITT理論也都給出了類似的規定:不同類型的學習結果對應著不同的內容呈現順序和交互方式。在ITT理論中,這些被稱為教學處理算法。
按照這三種理論成分的指導,教學設計者將設計出一個策略對象序列,以便解決面臨的教學問題。在這里,策略對象是為了達到特定的教學目標而選擇和設計的各種具體手段的統稱。策略對象是抽象的策略具體化的結果。
為了幫助教學設計者設計策略對象的序列,教學設計理論還提供了一些支持,比如加涅的9段教學程序、Ruigeluth的細化理論等等。
但上面的范式仍不夠成熟。首先,教學設計決策的基本出發點是教學目標,但上面的范式用“對知識的描述”代替了“對目標的描述”。“知識”只是學習目標的一個重要成分,學習目標不但要包含“知識”成分,而且要包含“學習層次”的成分。更何況學習目標也不僅限于認知領域,還包含情感態度和動作技能的學習。實際上,早期教學設計理論中這部分內容也沒有舍棄情感態度和動作技能領域,CDT理論已經開始描述學習層次了。因此,在研究范式中用“對目標的描述”比“對知識的描述”更恰當一些。
其次,策略一詞沒有囊括住所有的教學手段。抽象的策略描述,將“具體一些的”教學手段排斥在教學設計原理的研究視野之外,對于教學設計原理的研究來說是非常不恰當的。如果能將“對策略的描述”改成“對方法性要素的描述”會更加符合教學設計理論研究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