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課 古羅馬的政制與法律教案
三、查士丁尼法典
(簡介查士丁尼)查士丁尼是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時期的皇帝,他在527年登上了帝位。他登上王位時,東羅馬已不再是像屋大維統治下的牛氣沖天的大帝國。為了恢復羅馬帝國昔日的那種全盛局面,他不斷地進行一系列“收復”西部領土的措施,為此進行了一系列狂熱活動,在他執政早期,他為此達到不知疲倦的程度,被人形容為一個喜歡與黑夜為伴的惡魔。為重振羅馬帝國雄風,加強皇權,于528年下令編纂法典。查士丁尼在世時,共完成三部法律匯編,有哪些?
1.內容:《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學總論》,《查士丁尼學說匯纂》
到三部法典頒布后,法學家又把查士丁尼頒布的100多條敕令匯編成集,稱為《查士丁尼新敕》,以上四部統稱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稱為查士丁尼法典。
2.影響:
⑴《十二銅表法》存在著很多的不足,而查士丁尼法典則使羅馬法發展到完備階段。
⑵羅馬法畢竟是時代的產物,它實質上是奴隸制的法律,是用來維護奴隸主貴族利益的。因此,它成為維系東羅馬帝國統治的有效工具。
⑶對后世產生深遠影響:它是歐洲歷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較系統完備的法律體系。它不僅嚴格界定了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而且闡明了相關法理,為人們提供了行使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羅馬法是現代歐洲大陸法系的基礎,拿破侖的《法國民法典》就以羅馬的有關規定為藍本起草,英國、法國等也吸收了羅馬法中的不少因素,西方法律大都繼承了羅馬法的陪審制度、律師制度和訴訟原則。為近代資本主義啟蒙思想的產生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礎。羅馬法直到今天我們仍可從中受益。(閱讀課后知識鏈接“羅馬法遺產在今天”。
課堂作業:
完成課后練習。
課堂小結:
從君主制到共和制再到帝制,羅馬體制演變過程波瀾壯闊,伴隨著政制的變化和領土的擴張,羅馬法律從《十二銅表法》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也經歷了一個發展完善的過程。羅馬法的創設成型,有力地規范了當時的社會生活,對羅馬帝國的統治起到了有力的維系作用,這也為后世人們理解法律對社會生活的意義提供了重要的啟示,法律成為人類政治活動和政治文明中的基本條件,近代初期西方資產階級的政治法律都以羅馬法的理論為基礎的。
板書設計:
一、 從共和國到帝國
⒈ 共和制
貴族共和制:由執政官、元老院、公民大會機構組成
保民官的設置:監督政府,維護平民利益
⒉ 帝制
元首制:前27年,屋大維建立
君主統治:3世紀開始,戴克里先公開君主統治
二、羅馬法
1.《十二銅表法》
背景:共和國時期平民長期斗爭的結果 內容:基本上是習慣法匯編,維護了貴族的利益
地位:羅馬法的淵源
2.《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內容:《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學總論》、《查士丁尼學說匯纂》、《查士丁尼新敕》
地位:羅馬法的完備階段
3.評價:世界史上內容最豐富、體系最完善,對后世影響最廣泛的古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