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1學習輔導 第7課 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建立
上院議長不是選舉產生,他由貴族院中大法官兼任。開會時議長擔任主席。上院開會時間與下院相同。開會法定人數僅3人,通過法案的人數為30人,經常出席會議的人只有100多人。只有當議案的內容涉及到議員切實利益時參加的人才多些。
上院的兩項主要權力是:對法案的一年延擱否決權、英國的最高司法權。
下院——平民院
議員是選舉產生的。目前在英國凡年滿18歲沒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資格的英國公民都有選舉權。但居住期限的資格仍保留,選民必須在某一選區中居住3-4個月以上才能在該選區選民冊上登記。凡年滿21歲的公民都有被選舉權。在選區獲得2名選民推薦和8名選民聯署同意都可成為議員的候選人,但貴族、主教、法官、高級文官、現役軍人、宣布破產者、重罪犯人、受權辦理選舉事務的負責人等沒有被選舉權。
下院議員選舉采用小選舉區相對多數選舉制。即每一選區產生一名議員,議員候選人只要取得相對多數就能當選。目前全國總共650個選區,選出650名議員。議席的分配蘇格蘭不少于71席,威爾士不少于35席,北愛爾蘭不少于12席,其它就屬于英格蘭的席位。
英國下議院議員的成員比較復雜,在形式上似乎各方面的人都有代表,實際上當選議員需要金錢和時間,因而議員中多數是有錢人。下院法定任期為5年。但首相有權選擇合適時機,請求英王下令解散議會,提前大選,因而下院實際任期比5年短。
下院中設議長、副議長。
下院的職權主要是立法、財政和監督政府這三種權力。
◆光榮革命
為了防止天主教的恢復,也為了防止新的革命爆發,資產階級和土地貴族決定結束詹姆士二世的統治。他們與荷蘭執政威廉·奧蘭治(1650—1702)談判,要求他與妻子瑪麗人主英國,并尊之為英國女王和國王。他們之所以選中威廉是因為他是詹姆士二世的女婿,瑪麗則是詹姆士二世的長女,詹姆士二世無子。瑪麗是名正言順的王位繼承人。更重要的是威廉是新教國家荷蘭的元首,是天主教誓不兩立的仇敵。1688年11月5日,威廉率荷蘭海軍在英國登陸,隨即向倫敦進軍。詹姆士二世眾叛親離,只好再度逃往法國。
1688年12月28日威廉進駐白廳。1689年2月13日威廉和瑪麗舉行隆重的加冕典禮,正式即位,確立了資產階級-新貴族專政的君主立憲政體。由于這是一次沒有人民群眾參加的不流血宮廷政變,故被資產階級史學家稱為“不流血革命”或“光榮革命”。
◆君主立憲制
亦稱“有限君主制”。資本主義國家君主權力受憲法限制的政權組織形式。是資產階級同封建勢力妥協的產物。有二元制和議會制兩種。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是君主和國會分掌政權,君主任命內閣,內閣對君主負責,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權,而國會則行使立法權,但君主有否決權。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和明治維新后一段時間的日本。在現代,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只有個別國家實行。議會制的君主立憲制,則仍為現代不少資本主義國家所采用,如英國、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泰國、日本等。在這種制度下,國會掌握立法權,內閣由國會產生并對國會負責,君主的實際權力減弱,其職責大多是禮儀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