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尊嚴
1.尊重法律,追求公正(板書)尊重法律,是富有正義感、追求公平的具體表現。分析如下案例,討論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方成、方瑩系兄妹。在方成14歲、方瑩11歲的時候,母親不幸去世。父親經常打罵他們,不給飯吃,不讓回家。兄妹倆不堪父親的虐待,無奈離家出走,靠乞討和撿破爛為生。現在方成兄妹長大成人,他們靠勞動致富,不僅蓋上了新房,而且買來了高檔家電和家具,日子過得很富裕。方成父親見子女日子過得挺紅火,就要求方成兄妹倆每月付給30元贍養費,并說如果不給,就到法院告他們虐待老人。
法院會支持方成父親的要求嗎,為什么?
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撫助的義務。”只講權利而不盡義務或只盡義務而不講權利都是不正確的,方成的父親在子女年幼,需要撫養教育,而自己又有撫養能力的情況下,沒有依法履行撫養義務。在子女成年后又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這種要求不符合權利義務一致性的原則,也不符合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因而法院是不會支持他的請求的。 2.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板書)(1)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一致的,公民既有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又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2)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3)任何人都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盡義務,也不能只盡義務不享受權利。請閱讀教材p88-91:思考歸納:什么是監督權?我國有哪些監督的制度?如何正確行使監督權?3.行使自己享有的監督權利(板書)(1)民主監督制度:黨的監督、人大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社會組織的監督等。(2)行使監督權:就是督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人民謀利益。積極行使監督權是主人翁意識及責任感的表現。
4. 我們行使監督權的途徑(板書)
(1)向人大代表反映情況。(2)可用舉報信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3)通過新聞媒體進行監督。 (4)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正確行使,不能誣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貼大字報、聚眾鬧事等方法。小結: 維護法律的公正與公平,正確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積極履行法律賦予的義務,正確行使監督權是每一個法治社會公民的基本素養。我們中學生應該成為法律積極的維護者和執行者。學生討論聽講解討論學生回答學生討論做筆記聽案例分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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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筆記學生閱讀思考回答探究:公民行使建議權、監督權的渠道、方式有哪些?聽講解這則案例說明什么?假如生活沒有了公平與正義會如何?分析案例,討論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法院會支持方成父親的要求嗎,為什么?記憶:權利與義務的關系:3分鐘
閱讀教材,思考:什么是監督權?我國有哪些監督的制度?如何正確行使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