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課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教案
可見,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解決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第二目:“敢打官司”
1、學生活動:引導學生閱讀教材第108-110頁的“小苗的故事”:小苗在學校擦日光燈時,不小心摔傷,落下了殘疾。對此誰應該負責任?請你幫小苗想想辦法,她怎樣才能討回公道?學生可以告老師嗎?可以和學校打官司嗎?這樣會帶來什么后果?這給我們什么啟示?
本案例中的小苗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用非訴訟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通過訴訟就是我們所說的打官司,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案例中的小苗正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的。法官經過審理認為,小苗不小心摔傷,本人有一定的責任;學校組織大掃除應該有老師在場,卻沒有老師在場,學校應負主要責任。最終判決學校賠償小苗4萬多元。
2、什么是訴訟?為什么說訴訟是維護合法權益最正規、最權威、最有效的手段?訴訟有幾種類型?
訴訟就是我們所說的打官司,它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有利害關系的人參與的處理糾紛的法律程序。打官司(訴訟)這一維權方式,是維護我們合法權益的最正規、最權威、最有效的手段。打官司不僅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也是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打擊,有利于社會秩序的穩定和社會的發展。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勇敢地到法院狀告侵權者,通過打官司討回公道。
訴訟有三種類型: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證實犯罪、懲罰罪犯的活動。它又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兩種類型。(可參考教材第111頁的“相關知識連接”,學生看書了解刑事訴訟案件的類型,教師適當講解。)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依法審理民事案件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可參考教材第111頁的“相關知識連接”,學生看書了解行政訴訟案件的案例“小李狀告稅局”,教師適當講解。)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照司法訴訟程序解決行政爭議案件的活動。下面我們看一個具體案件。可參考教材第112頁的“相關知識連接”,
3、學生活動:小小辯論賽:主題——打官司是光彩的還是不光彩的
打官司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因為,勇敢地狀告侵權者,不僅可以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社會的穩定。否則不僅喪失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維護社會穩定,還是對侵權行為的縱容。
引領對策:教師課前應對學生就如何辯論、處理材料進行指導,辯論結束后,還可以評出優勝者、最佳辯手,教師進行點評。
第三目:“善于斗爭”
1、組織學生閱讀教材第112到113頁的材料,思考:
①假如你是小平,你會怎么處理這件事?……
小平應該,設法穩住歹徒,記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或者向父母、老師學校尋求保護等等。
②初中學生小婭被一個流里流氣的男青年截住,先是要與她交朋友,后來又讓她資助點兒錢。周圍沒人,跑不掉,又敵不過他,怎么辦?……小婭的做法給我們什么啟示?……
我們青少年與違法犯罪分子做斗爭時,既要勇敢,又要機智。
③你遇到類似的事會怎樣做?你有什么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