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法律教學設計
2.論規則之重要性
人們生活一切皆應以自由為本。而我欲得自由,須先給他人以自由。故一切自由,必須建立在欲享有自由者“讓”的基礎之上。而“讓”的最終結果,便形成了一種規則。一切規律、規則都是后天給予的,個人的大腦最初是一片空白,經過不斷地接受和學習,便融入到這個現實的社會。所以,自由的維持,必須要以遵守規則為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有一個人不想再遵守規則了,不想再“讓”了,則必定會有其他的人的利益、自由受到侵犯,最終害自己。
規則是一切事物存在的根本。受一定規則約束的一切生物,如果都能夠遵守此規則,則就可以保證自己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提高生活質量。如工作者必須遵守工作規則,學習者必須遵守學習規則。若此則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作和學習效率。社會規則是在現實的社會中起決定作用的現實力量,遵從它的人便獲得現實的好處----平安幸福生活。
3、道德、守則、法律特征表:
附錄:
4、教室里,小王聽到坐在自己前面的男同學小明,正在悄悄地對同桌說,近段時間在每天傍晚放學后,總有幾個高年級的學生攔住他,向他索要錢物,并且威脅說,不準把這件事告訴老師,否則就不客氣了。小明既害怕又感到煩惱,所以準備告訴自己中學剛畢業的堂哥,讓他帶幾個朋友來幫幫他,把那幾個人狠狠地打一頓,讓他們以后不敢再來找他。請你評價一下小明的想法?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有何選擇?
5、小明的日記本每天都鎖在抽屜里,一天早上,由于匆忙上學忘了鎖上,等到晚上回來的時候,發現日記已經被父母親看過了,面對小明的責問,他們卻認為做父母的本來就有監護權,有權教育孩子,小明很委屈,也很生氣,她該如何與父母交流呢?
6、小明在街上打磁卡電話,一時打不通,竟把聽筒狠狠砸在電話機上,以發泄怨氣,結果損壞了電話機,恰被電信局維修人員發現,被送派出所。你能幫他該如何對待嗎?
7、1994年春,13歲中學生小峰自創的歌詞在當年的“全國少年兒童歌詞征集活動”中獲特別獎。但小峰并未接到獲獎通知書。經調查發現,是參加復評工作的小學教師李某和他的學生張某做了手腳。小峰于1996年初把一紙訴狀交到法院,狀告李某和張某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199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審結,小峰獲得17000元賠償。這是國內首例未成年人著作權案。
溫馨提示:
我們應做到:法律所鼓勵的積極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