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憶》教學雜談
【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義堂中心小學 王祖寅 劉宗杰】
〖談學生良好閱讀習慣的培養·采取正確的閱讀方法,培養學生良好的閱讀習慣〗
在指導學生閱讀課文時,教師要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閱讀提示,使學生有目的地去進行閱讀。閱讀時,養成手腦并用的習慣,做到不動筆墨不讀書,利用工具書和各種資料認真鉆研課文,邊讀課文邊在書上評點、批注;在練習本上寫出自己的認識、見解,還可以同桌或小組進行討論,對于解決不了的疑難問題記下來,教師根據情況進行不同形式的解答。
如學生在學習《十六年前的回憶》時,通過閱讀課文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李大釗被捕時,他手里有槍,為什么不反抗?”對于這個問題,我沒有直接告訴學生答案,而是讓學生展開討論,通過討論,使學生明白了:李大釗和他的家人都被包圍了,如果李大釗要反抗,他的家人會受到傷害,李大釗是為了不使家人受害而沒有反抗的。
【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團林鄉中心小學 吉秀欣】
〖小學語文教學中“強化語言文字表達訓練”淺見·為什么要強化語言文字表達訓練〗
強化語言文字表達訓練是促進讀寫結合的有效途徑。小學語文教學中的讀寫結合,是閱讀教學的重要一環。學生在理解了課文的基本內容之后,教師還應當引導學生從文字運用的角度、詞匯和句法結構所提供的敘述意義上,對課文做深一步的解讀。如此方能夠使學生深刻理解作者寫作方法和技巧,對提高學生的寫作水平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教學實踐中,對于語言文字表達訓練,從單個字詞和篇章結構這兩個視角切入,才能達到強化的目的, 促進學生讀與寫的迅速提高。
強化語言文字表達訓練,能夠更準確地理解“內容”和“形式”相統一的內在機理。
為了理解才進行閱讀,理解是主體對客體的基本訴求,也是閱讀的目的。學生閱讀一篇課文,不僅要充分理解課文的“內容”──語言所負載的思想內涵,同時也要充分理解課文的“形式”──語言運用的方法和技巧。從哲學的角度說,幾乎所有的事物,都是內容決定形式,形式表現內容。就文章而言,形式和內容的完美統一,才能達到為文的最高境界。這里就有了對學生的閱讀提出的不可偏廢的要求,即對形式和內容的雙向理解。
我在小學語文教學中有一個比較深刻的感受,就是學生對他所閱讀的課文內容,能夠達到“認知”的程度,已屬不易,教師不必要求他們心領神會、刻骨銘心地 “吃透”“理解”。作為少年兒童,他們對事物的理解力畢竟有限,尤其是自身以外的社會事物,更難身同感受。正如呂淑湘先生所說:“不適當地強調所讀的內容,而把語文本身的規律放在次要位置”。這表明,語文教學,著重于形式方面的理解,是強化語言文字表達訓 練的側重點。
如《十六年前的回憶》一篇課文,內容是作者回憶了父親為革命事業被敵人殺害的過程,歌頌了李大釗不顧個人生死的高尚精神、在敵人面前堅貞不屈的崇高品質。學生在閱讀中,對內容即文中的人和事是認識的,但理解卻不一定達到某種深度,甚至出于對革命者的同情,還提出許多疑問,認為如果這樣就不至于那樣等等。而對于課文內容的表達形式、結構方式,只要稍加指點、揭示,學生即刻就會明了。如課文的開頭寫1927年4月28日是李大釗的被害日,結尾則以“昨天是4月28日”相呼應。這也是回憶往事作文慣常的形式之一。對這種表達形式,學生一旦發現,馬上就能理解和運用。相對于內容,恰恰是由于作者特定的表達形式,使“4月28日”這一天令人難忘,難忘對敵人的恨,難忘李大釗從容鎮定、大義凜然的生動形象。這就顯示出,對課文形式的理解,會反過來加深對內容的理解。如果一味強調對內容的理解,往往欲速不達,適得其反。對于小學生 的心理承受力來說,形式比內容更易于被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