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版四年級下冊習作教學建議
總之,我們要通過多種手段,多種方式與多種渠道進行綜合調研,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大培育非智力因素成長的力度。絕不能單一地、緊緊地盯住學生的習作結果,更不能僅憑考卷上的一篇習作論成敗、論“英雄”。
(二)在習作教學的進程中,牢牢抓住習作的核心與關鍵,在“得心應手”上狠下功夫。
《語文課程標準》明確指出:“寫作是運用語言文字進行表達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認識世界、認識自我、進行創造性表述的過程。”這一定義的核心理念,可以用“得心應手”加以概括。“認識世界、認識自我”,既是“得心”的源頭,又是“得心”的渠道;“"進行創造性表述”的實質是從“得心”成果向“應手”轉換的要求,而“運用語言文字進行表達和交流”則是“應手”所要達到的目標。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習作教學就是要培養學生“得心應手”的基本能力。結合本冊的習作,在落實這一核心理念上,我們覺得,尤其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要關注學生“得心”的渠道與儲備情況
俗話說得好,“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了“米”而硬要“做飯”,就連“巧婦”也會感到為難的。習作不也是如此嗎?因此,習作之前,首先要準備好“下鍋之米”--與這次習作話題具有相似性的習作素材。正如《語文課程標準》所說:習作“應引導學生關注現實,熱愛生活”,“留心觀察周圍的事物”,解決好習作素材的儲備問題。這也就是說,我們一方面要通過多種形式的活動,逐漸擴大學生的視野,培養、鍛煉他們的觀察、感受、思考、想像能力;另一方面是要不斷地強化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留心觀察,善于搜集、儲備習作素材的意識,讓他們用自己的雙手去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聽,用自己的身心去體驗,用自己頭腦去思考。盡量減少那種“一對一”,為習作刻意安排的、帶有直接搜集習作素材任務的“演練”。實踐告訴我們:那種未曾活動先布置習作任務的做法,往往會事與愿違,活動不開心,習作素材也沒有得到多少。“帶著鐐銬跳舞,總是難以盡情舒展自己的潛能”。
2.要關注習作動機的誘發,要注意習作關鍵環節的指導,促進從“得心”向“應手”的創造性轉化
《語文課程標準》認定:“語文是實踐性很強的課程,應著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而培養這種能力的主要途徑也應是語文實踐,不應刻意追求語文知識的系統和完整。”就習作教學而言,最為重要的是通過我們的教學,讓學生把得于心的東西,創造性地轉化成“應手”的成果。
怎樣做才能促進這種轉化呢?首先是誘發習作動機的問題,然后是“寫什么”、“怎樣寫”和“寫成什么樣子”的問題。《語文課程標準》關于第二學段習作要求中所說的“樂于書面表達”的關鍵,就在于如何誘發學生的習作動機,把習作變成他們的一種需要,從原來的“教我寫”變成“我要寫”。
打開教材,你會發現:這冊教材的習作設計,篇篇都為學生創設了一個與他們已有的生活經驗具有相似性的情境。其目的之一,就是要通過創設情境與學生已有生活經驗間的共振去引發他們的表達欲望。《習作1》就這樣寫道:“春天來了,建議班級舉行一次春游活動,去哪里好,大家先把自己的意見寫出來。看誰理由講的最充分。/某校四年級(1)班,今年春游前開了個討論會,結果,錢學亮和華健勇同學的建議被大家采納了。”你看!在這一段提示中,春游前開了個討論會,研究“去哪里好”的問題,并要求“先把自己的意見寫出來”,就是一個創設與學生已有經驗具有相似性的生活情境去誘發習作動機的范例。可以想見,通過這樣的活動,學生們一定會對寫好春游的建議產生濃厚的興趣,一定會產生“樂于書面表達”的內在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