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教學目標1、初步了解人格權的基本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格權;懂得人身自由權是人格權的一部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及相關法律,了解法律對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護。
2、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能夠正確區(qū)分哪些行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行為。
3、懂得生命的價值,熱愛生命,珍愛生命,遠離暴力。增強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教學重點
人格權的基本內容,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權。
教學難點
人格權的含義。
教學方法
情境教學
教學用具
投影儀
導入:人的生命是寶貴的,但在我們的生活中經(jīng)常會發(fā)生隨意踐踏他人生命的行為,下面我們就來看一則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事例。
活動一:
投影事例一:兩兄弟遇害
因為過古爾邦節(jié),XX年1月26日上午,住在烏魯木齊市卡子灣的小杰一家到住在烏市克拉瑪依東路的表哥家走親戚,當日,兩個七、八歲小兄弟一塊出去玩耍后失蹤。36天后,兩兄弟被找到,但兩個原本歡蹦亂跳的小生命卻成了兩具冰冷的尸體。家人發(fā)現(xiàn)小杰和表哥的面部有被擊打后的痕跡,青一塊紫一塊,還有血跡,胳膊上有七八個煙頭燙過的痕跡。據(jù)警方估計,兩兄弟是被罪犯誘騙、綁架,后又虐待致死的。兩兄弟的家人傷心欲絕,要求警方盡快緝拿兇手,將其繩之以法。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依據(jù)犯罪事實,他們依法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請同學們思考:三位犯罪嫌疑人為什么會依法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他們侵害了兩位小兄弟的生命)。
從法律上講,兩位小兄弟擁有的生命健康的權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權指什么?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有什么意義?我國法律是如何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的?下面我們就來學習第三課的內容。
板書:第三課 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
一、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通過前面的學習,我們知道了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這些權利涉及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各個方面,涵蓋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會生活等諸多方面。在這些權利中,哪項權利是最基本的權利呢?閱讀教材第24-25頁內容及相關鏈接。
活動二:
投影事例二:投票選“小偷”
一天,某市服裝技校的一女生寢室丟了東西,學校查了半天也沒查出誰是小偷。于是校長、老師和幾個班長一合計,決定采取投票選舉的辦法,把小偷給選出來。該校校長說:“我們就來一個無記名投票選舉,看看到底誰是大家公認的小偷?”選舉結果顯示,共有6位同學榜上有名,根據(jù)選舉結果,“票數(shù)最多的處罰最重,票數(shù)少的處罰最輕。”
思考:⑴你如何看待該校的這種做法?(侮辱人格,傷自尊)
⑵被評為“小偷”的同學可能會怎么想,會怎么做?為什么?
(會覺得委屈,覺得有失顏面,痛恨學校校長、老師。可能會出現(xiàn)輟學、報復、自殺等過激行為。之所以會這么做,是要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⑶在上述兩則案例中,你認為被損害的行為有哪些不同點?有哪些相同點?
(兩兄弟是身體受損害,被評為“小偷”的同學是精神受損害。相同點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結合案例和教材,你能說出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是什么嗎?它的含義是什么?包括哪些內容?
人格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它是指做人的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