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附:阜康礦難資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3人遇難、4人受傷的阜康市“7•11”礦難相關責任人已受到嚴肅處理。
原阜康市副市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劉小龍,對這起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且被查出受賄和收受禮金13萬余元、以他人名義購買卡車用于運煤獲利約16萬元,已于XX年9月6日被阜康市檢察院批捕。
原阜康市經貿委主任羅金榮,因涉嫌玩忽職守和受賄兩萬元,于XX年8月19日被昌吉回族自治州檢察院刑事拘留,后因病取保候審。
阜康神龍煤礦礦長姜金鵬等6名神龍煤礦管理人員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于XX年七八月被阜康市檢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