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課音樂與影視藝術
19世紀的音樂流派與杰作1.古典主義音樂
〔材料〕“古典”一詞,原來在拉丁語中的意思是指古羅馬社會的最高階層,后來轉義指人類的最高業績,即那些具有普遍而永恒價值的東西。在音樂史上,通常把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樂派作曲家的作品稱為古典音樂,或古典主義音樂。這里面有兩層意思:一是從風格上講,他們的音樂體現出古希臘羅馬時期文化所要求的均勻、明晰、單純、整齊的特點,強調客觀性與傳統。這種特點在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的前期作品表現得十分典型,是名副其實的古典風格,第二,近現代音樂的風格和技法是在他們手中并得到高速發展的,他們提供了為后世學習研究的典范,在音樂史上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因而有了“經典”這一層次的意義。
──劉雪楓《西方音樂史話》,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96頁
【解讀】古典主義的萌芽,發生在巴羅克時代的意大利。后來由于在維也納出現了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三人,借此古典主義音樂便得以形成。因此,音樂方面的“古典樂派”實際上指的是“維也納古典樂派”。古典主義藝術,首先發生在文藝領域中,它以恢復希臘、羅馬的古典藝術為目的,注重形式上的勻稱和諧調,主要放眼于追求客觀的美。
【注釋】巴羅克一詞源于葡萄牙文“barroco”,其英語、法語拼寫同為“baroque”,最初其特指形狀怪異的珍珠。在中世紀拉丁文中,其含義為“荒謬的思想”。始用于對意大利雕刻家貝尼尼作品風格的表述,后泛指17世紀至18世紀德國和奧地利盛行的,華麗而輝煌、融雕刻與繪畫為一體的建筑風格。巴羅克一詞在18世紀引入音樂評論,借用來描述這一時期與之相比擬的歐洲音樂文化風格,含退化和墮落的貶義。19世紀后被藝術史學家以一種藝術潮流予以肯定,一般指1600~1750年由巴赫和亨德爾發展起來的音樂,即音樂史上的巴羅克時期。
2.交響樂之父──海頓
〔材料〕海頓(joseph haydn 1730—1809),出身于社會底層的貧苦車輪匠家庭,自幼熟悉奧地利多民族的民間音樂。青少年時期,他生活艱難,但刻苦自學、輾轉奮斗。1761年,他獲得貴族埃斯特哈齊宮廷樂師的職務,工作極其繁重,地位卻很低下。盡管如此,他還是在艱苦的環境下創作了大量各種形式的室內樂和樂隊合奏曲。雖然這些作品大多是應主人的需要而創作,難免有追求浮華和裝飾性風格的傾向,但大量的創作實踐,使海頓摸索并嫻熟駕馭了交響曲形式的結構手法。80年代,海頓與莫扎特的親密交往,使他思想和藝術上都受到莫扎特交響曲創作的影響。90年代初,他離開宮廷,開始了自由的創作生涯。海頓的重要作品大多產生于80年代以后。
──蔡覺民《中外音樂鑒賞》,中山大學出版社xx年版,第201頁
【解讀】海頓在音樂史上,常有“交響曲之父”和“弦樂四重奏之父”的稱譽,其實這一體裁的首創者并不是他。海頓的功績在于他把先輩的創造規范化和完善化,并通過他的作品,創造了一套能經久不變的傳統。他是第一位全心全意創作交響曲的作曲家。據現有的資料看,他一生共寫了一百零四首交響曲,同時代的作曲家除了迪特斯多夫之外,大概沒有比他寫得更多的了。
海頓全部交響曲的創作過程,差不多就是交響曲這一體裁從萌芽到成熟的過程。他以個人的能力為交響曲確立了在一百年中讓人遵循的規則,使得這一體裁成為以后最重要的器樂創作形式。他為莫扎特和貝多芬指明了道路,也使勃拉姆斯在貝多芬之后,找到了突圍的出口。對于勃拉姆斯來說,海頓像貝多芬一樣神圣,所以他說:“海頓之后,寫交響曲不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