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 王安石變法 學案
第四單元 王安石變法 學案
【雙基梳理】
●王安石改革(1069年,參知政事,主持變法)
1、背景:①北宋中期,嚴重的社會危機,各種矛盾十分尖銳;②冗官、冗兵、冗費問題嚴重,形成積貧積弱的局面;③慶歷新政,曇花一現,社會矛盾更加尖銳;④王安石豐富的地方工作經驗和“三不足”的大無畏精神。
2、目的:(1)直接目的:為了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局面。(2)根本目的:為了挽救北宋的統治危機,鞏固封建統治秩序。
3、主要內容:①富國之法:農田水利法;方田均稅法;青苗法;免(募)役法;市易法;均輸法;②強兵之法:保甲法;設軍監器;保馬法;將兵法;③取士之法:改革科舉制;整頓太學;惟才是用。
4、性質:在不觸動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前提下,對生產關系進行局部調整,是社會改良性質的改革。(地主階級針對危機而進行的富國強兵的改革運動。)
5、評價:①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加強了國家軍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客觀上有利于社會的進步。②以維護地主階級的統治為出發點,不可能從根本上擺脫封建統治危機;農民的處境沒有根本改變,負擔依然沉重。
6、失敗的原因:①變法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了他們的阻撓和破壞。②在變法過程中,由于用人不當,出現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現象。③宋神宗動搖,失去最高統治者的支持。④出現嚴重的自然災害。⑤宋神宗死后,司馬光任宰相,廢除了新法。
7、經驗教訓:改革是艱辛的,必然充滿阻力,所以改革者必須有堅定的信念,改革中注意合理用人。
8、王安石的理財措施針對的社會問題
①青苗法針對大地主和高利貸高息盤剝百姓的社會現象。②農田水利法針對戰亂土地荒蕪、水利失修的社會問題。③免役法針對官僚地主享有免徭役特權的社會現象。④市易法和均輸法針對大商人壟斷市場的社會現象。⑤方田均稅法針對官僚和地主隱瞞土地、逃避賦稅的社會問題。
9、認識王安石變法關于科舉的措施中值得肯定之處。
(1)考試內容:①廢除華而不實的詩賦辭章取士,而考查考生是否理解經義。②聯系實際:參加經義策論考試,以考核士子對天下大事的分析處理能力。
(2)遵循原則:擇優錄取。
第四單元 王安石變法
【課堂鞏固】(xx年江蘇高考)
北宋年間,面對嚴峻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以王安石為首的有識之士在范仲淹“精貢舉”的基礎上,為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就如何選拔、培養國家急需人才,展開了激烈的急論。閱讀下列材料:
材料一 (范仲淹)國家專以詞賦取士,……求有才有識者,十無一二。況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固當教以經濟之業,取以經濟之才,庶可救其不逮。
——[南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四十三
材料二 (蘇軾)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不可勝數,何負于天下,而必欲廢之?
(王安石)今人材乏少,且其學術不一,……朝廷欲有所為,異論縱然,莫肯承聽,此蓋朝廷不能一道德故也。故一道德,則修學校,欲修學校,則貢舉法不可不舉。……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乃科法敗壞人才。
(司馬光)神宗罷賦、詩及諸科,專用經、義、論、策,此乃復先王令典,百世不易之法。但安石以一家私學,欲蓋掩先儒,令天下學官講解。及科場程式,同己者取,異己者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