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 王安石變法教案
2、民族矛盾的激化:宋太宗在滅北漢之后,曾經兩度出動大軍征遼,企圖收回幽云十六州,可是都失敗了。1040~1042年(康定元年到慶歷二年),西夏皇帝元昊對宋發動多次大規模的軍事進攻。
3、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景祐三年(1036年),范仲淹上百官圖諷刺宰相呂夷簡任用親信,又上書譏切時弊,希望宋仁宗不要一味信任呂夷簡。為此,范仲淹被呂夷簡指責為離間君臣、引用朋黨,被罷官。從此朋黨問題成了宋朝統治集團斗爭的一個重要內容。在范仲淹遭受排斥時,有歐陽修、蔡襄等一批位居政要并以文學知名的人士支持他。當時盡管支持范仲淹的人都被罷官,但不斷有人上疏要求復用范仲淹,反對用“朋黨”的罪名堵塞言路。朋黨之爭實質是當時要求改革新朝政的勢力同守舊勢力的斗爭。
(二)積貧積弱局面的形成:
1、積弱局面的形成:
(1)集中軍權:
趙匡胤最了解高級將領發動兵變奪取政權的危險。因此,首先收奪軍權。建隆二年(961),趙匡胤在酒筵上用允許將領們兼并田宅傳給子孫的辦法,示意將領們釋去軍權,使“君臣之間無所猜疑”。次日,曾經幫他奪取政權的禁軍主要將領石守信、王審琦等人,皆稱病自請解除軍職。此為“杯酒釋兵權”。之后,又廢除了過去統領禁軍大權的殿前都點檢,把禁軍的領兵機構析而為三,以殿前司、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分掌禁軍,合稱“三衙”。三衙地位平行,互不統屬,形成鼎立。三衙的長官為殿前都指揮使、馬軍都指揮使、步軍都指揮使,也叫“三帥”,分別統領禁軍。以資歷淺、名位低、易于駕馭的人任其職。宋初制軍的這一特點意味著皇權對軍隊控制的加強。
為了限制三帥的權力過大,宋又因襲了唐末五代以來的樞密院制度,在中央設樞密院,長官為樞密使,主管全國軍隊的調動和招募、訓練、供給等事宜。樞密使與三帥各有所司,樞密使有調兵權而無領兵權;三帥有領兵權而無調兵權。調兵權與領兵權的分離,使二者各自獨立,相互制約,有利于皇權的控制。
北宋在軍隊中實行“更戍法”。將駐防在京師的軍隊輪番調到地方戍守,或將駐守在各地的軍隊定期調動到他地移屯就糧。軍隊駐守地時常更換,而統兵將領由中央任命,也不固定。如遇征戰,多由皇帝臨時命將。戰事結束,兵歸宿衛,將還本職,一切軍權都集中于皇帝。這雖然可防止兵與將領結合以反抗中央,但卻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兵無常帥,帥無常師。且士兵經常往來于道路,訓練不精,削弱了軍隊的戰斗力,使北宋在對遼和西夏的作戰中經常處于不利地位。
(2)集中行政權:
宋代以前,宰相握有“事無不統”的大權。宋太祖在建國之初,用分化事權的辦法,通過新設的機構──政事堂、樞密院和三司,削弱宰相的權力。宋設“中書門下省”掌握實權,但僅有民政權,設于內庭,稱政事堂(即宰相辦公的地方),是中央行政機關。長官為宰相,官銜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了限制宰相的權力,又另設副宰相“參知政事”,意思是與宰相共同議政,使宰相不能專權。宋初設立樞密院,長官為樞密使,掌管全國軍事。樞密院和宰相的政事堂并立“對掌大政”,號稱“二府”。二者一文一武,互不通氣,分別向皇帝奏事;实壑苯涌刂普䴔嗪蛙姍。為了限制樞密使的權力,又設樞密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