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哲學幾個概念的雙重辨析
一、關于“物質”
生活語義:“物質”的生活語義有兩種。一是指各種事物的具體形態,與“東西”是同一內容。二是特指金錢、生活資料等,如“物質生活”、“物質獎勵”等等。
哲學含義:辨證唯物主義所說的“物質”是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它不是指某一種或幾種事物的具體形態,而是對獨立于意識之外的所有物質領域和形態,包括自然界和社會的一切物質現象共同本質的概括。它從一切事物中抽象出最普遍、最根本的的特性——客觀實在性。列寧給“物質”下了一個科學的定義:“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于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
二、關于“運動”
生活語義:日常用語中的“運動”有三種語義。一是指物體位置不斷變化的現象,如“地球運動”等等。二是指體育活動,如“田徑運動”等。三是政治、文化、生產等方面有組織、有目的的、聲勢較大的群眾性運動,如“五四運動”、“大生產運動”等等。
哲學含義:辨證唯物主義所說的“運動”包括上述第一種含義,但更為廣泛深刻,是指宇宙中發生的一切變化和過程,它既包括物質的位置移動,也包括事物和現象的發生、發展和滅亡的過程,還包括人類的思維活動。恩格斯把運動分為五種基本形式:機械運動、物理運動、化學運動、生命運動和社會運動。
三、關于“靜止”
生活語義:日常用語中的“靜止”是指事物安定不運動。
哲學含義:辨證唯物主義的“靜止”與日常用語是有區別的:首先,哲學上的“靜止”即指日常用語所說的物體之間的空間位置保持不變,也指事物在產生之后到滅亡之前的質的穩定性。其次,哲學上的“靜止”是指運動的特殊形式,即物質運動中的相對穩定狀態,是“靜中有動”,而不是日常用語所指的絕對不運動。
四、關于“矛盾”
生活語義:矛盾一詞源自《韓非子.難一》中的“矛和盾”的寓言。日常生活用語中的的“矛盾”有兩種含義:(1)指思想、言語前后相互抵觸,如上述寓言中賣矛和盾的人,夸他的盾最堅固,什么東西也戳不破;又夸他的矛最鋒利,什么東西都能刺進去。我們說這個人“自相矛盾”。(2)指兩個人或群體之間存在異議、不和或利害沖突,如“鬧矛盾”等等。
哲學含義:唯物辯證法所說的“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對立雙方既統一又斗爭的關系,包括統一性、對立性兩種基本屬性。日常用語中矛盾的第一種含義是指人的主觀思想的邏輯混亂,哲學上的“矛盾”則是指客觀事物本身存在的關系,兩者根本不同。日常用語中的矛盾的第二種含義僅僅類同于矛盾的對立性。
五、關于“否定”
生活語義:日常用語中的“否定”是指外界對某事物、觀點反對或不同意的態度。
哲學含義:唯物辯證法所講的“否定”,是指事物內部存在一種因素,它促使現存事物滅亡和向其它事物轉化。恩格斯說:“在辯證法中,否定不是簡單地說不,或宣布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種方法把它消滅。”這種否定不是事物外部任意強加給事物的,而是事物內部矛盾運動的結果,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六、關于“肯定”
生活語義:日常用語中的“肯定”,是指外界對某事物、觀點贊成或承認的態度。
哲學含義:唯物辯證法所講的“肯定”是指任何事物內部都包含一種因素,它決定事物的性質,保持事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