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識單元復習(一) 國家制度部分
3、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與國家結構形式的關系
共同點:都屬于國家形式的范疇,都由國家性質、歷史特點等決定,并為國家性質服務,都有利于人民更好地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
區別:前者是我國的政體,直接體現了我國國體,因而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后者指國家的整體與部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我國是實行單一制的國家。
4、“一國兩制”的含義、內容和意義
“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中國臺灣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
(1)“一國兩制”的內容
“一國兩制”的前提和基礎是一國,即一個中國。
兩種制度并存,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制度。
“一國兩制”下設立的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但不是“完全自治”。特別行政區的外交和國防事務仍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
(2)“一國兩制”的意義
有利于實現祖國的統一。
有利于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有利于港、澳、臺地區的穩定、繁榮和發展。
總之,“一國兩制”是和平統一祖國的基本方針,它順應歷史潮流,有益于人民,有功于民族,有利于世界和平與發展。
(3)解決中國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神圣使命。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發展兩岸關系和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堅持反對等任何分裂圖謀。
一國兩制是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解決中國臺灣問題,寄希望于中國臺灣人民,促進兩岸關系發展。
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祖國和平統一,但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中央政府對臺的方針政策
四、我國的國家機構
1.含義與分類:國家機構即國家機關的總和。從縱向看,它包括從中央到地方的國家機關;從橫向看,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
2、國家性質、國家機構、國家職能三者關系
國家性質決定國家機構的性質,國家機構是統治階級利益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在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制定全社會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處理國家的經濟文化和對外事務等方面,都充分表現其是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
國家機構的設置主要是由國家職能決定的。國家職能的實施是通過國家機構來執行的。
國家機構的設置除了直接由國家職能決定外,還由于各國國情不同,國家機構的具體設置也會有所不同。
國家性質決定國家職能,國家職能體現國家性質,體現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國家職能對維護統治階級的統治又具有能動作用。
注意:
國家機構與國家機關不同,二者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②國家機構與國家結構不同。前者是指國家機關組成的統一體,后者是指國家的整體與部分、中央與地方之間相互關系的構成模式。
國家機關既不同于工廠、學校等企事業單位,也不同于工會、學會、婦女聯合會等群眾團本。國家機關是國家權力的體現者,其活動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任何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都必須服從國家機構的管理。
不能把國家機關等同于國家權力機關,前者包括后者。
不能把國家政權機關等同于國家行政機關,前者包括后者。
3、國家機構的組織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