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識單元復習(一) 國家制度部分
(2)正確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和守法上的平等,而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因為,在我國,法律只能體現和反映工人階級與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不能反映敵對分子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過程中不能對敵對分子講平等。否則,法律就不能成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保證改革開放順利進行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執行過程中,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賦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不是指取消一切差別的絕對的平均主義。
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就要反對一切特權,即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
我國憲法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規定,是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權利的平等,現實生活中由于種種原因,仍然存在著不平等現象,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逐步解決。
【知識梳理】
1.國體與政體的關系
二者是內容與形式的關系,表現在:(1)國體決定政體;(2)政體反映國體;(3)政體對國體有重要作用。適當的健全的政體,對于維護和鞏固統治階級的統治地位,實現其階級利益和意志,具有重要的作用;(4)政體具有一定的相對獨立性。一國的歷史特點、階級力量對比、傳統習慣、國際環境等,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國體。因此,在相同性質的階級掌握政權的條件下,不同的國家也會采取不同的政權組織形式。
2.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
(1)我國的國家性質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2)工人階級的領導,是我國國家性質的首要標志;工農聯盟是我國國家政權的階級基礎。(3)人民民主專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專政的統一。是對占絕大多數人口的人民實行民主,對于極少數敵人實行專政。(4)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建設我國的民主政治,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
3.我國的國家職能
(1)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和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我國的國家職能。(2)我國的對內職能主要有:第一,政治職能。第二,經濟職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管理經濟的職能主要是進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第三,文化職能。第四,社會公共服務職能。(3)我國的對外職能主要有:第一,防御外部敵人的侵犯和顛覆,捍衛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第二,發展國際交流和合作,創造有利于我國發展的國際環境;第三,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經濟發展,積極發揮我國在國際社會中的作用。
4.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在普選的基礎上選舉代表,國家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其他國家機關,組成國家政權體系,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3)在我國不實行“三權分立”制度。三權分立是同資本主義經濟和政治特征相適應的基本政治制度。它不適合我國的國家性質和基本國情,我們不能照抄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