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考政治專題復習專題四 交換和消費
2.家庭消費的兩種劃分方法是相互聯系的:按家庭消費的內容來劃分,主要可以反映家庭消費是否全面,是橫向的;而按照家庭消費的目的來劃分,則反映家庭消費水平的高低,是縱向的。
3.生存資料消費不包括精神消費——“人們首先必須解決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
4.具體的消費行為從消費內容角度看還是可以清晰分類的,但從消費目的來看,不能過于機械,主要是明晰家庭消費有一個從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過程。
5.“消費水平從根本上是受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制約的”
6.分析影響家庭消費的因素時必須要注意前提,如“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在居民收入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和“在收入總量和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等。
7.當然,影響家庭消費水平的因素還有消費觀念、消費心理和消費習慣等等。
8.家庭消費的發展既可以表現為消費水平的提高,也可以表現為消費結構的升級。(恩格爾系數)
9.家庭消費的地位和作用:①地位:一方面是個人的消費行為,另一方面又是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大事。②作用:消費是生產的目的和動力,消費對生產具有反作用,消費的發展促進生產的發展。
10.消費的反作用有兩個方面,促進作用和阻礙作用。只有消費同生產相適應時才能促進生產的發展,既要反對消費滯后,又要反對超前消費。
11.樹立正確的消費觀:①適度消費和合理消費。②物質消費和精神消費要協調發展。③要改變落后的生活習慣,提倡科學消費。④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精神。⑤避免盲從,理性消費。⑥保護環境,綠色消費。
12.國家有責任對生活消費進行指導和調控。
①.家庭生活消費屬于個人消費行為,個人有權決定購買何種商品和服務,也有權決定以何種方式進行消費。社會不應限制個人的正當消費,更不應該干涉個人的正當消費。但是,家庭生活消費并非與社會無關。健康、合理、文明的家庭消費,既關系到個人的生活質量,又關系到社會和集體的利益,關系到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新的社會需求的創造,以及新的市場的開拓。因此,不應片面強調個人消費的自主權,而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②.消費對生產有反作用,合理的消費水平、消費結構和消費觀念能促進生產的發展。③.我國資源相當短缺。因此,國家有責任對生活消費進行指導和調控。
13.消費心理:從眾心理,求異心理;攀比心理;求實心理
14.關于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的區別
由于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在消費支出上都具有超越現階段支付能力的特點,因而,許多人以為,信用消費就是超前消費。其實,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是根本不同的。
(1)消費動機不同:信用消費是為了解決生活中的燃眉之急,滿足自身的生存與發展;而超前消費則把追求享樂、滿足虛榮作為消費的唯一理念。
(2)消費內容不同:信用消費購買的消費品是生存與發展所必需的,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而超前消費所購買的往往是與生存發展需要關系不大緊密的高檔品、奢侈品。
(3)消費原則不同:信用消費講求實際和量入為出,講究消費的可行性,既著眼于當前,又照顧未來,做到了二者的和諧統一;而超前消費則脫離客觀實際,只顧眼前,不管今后,割裂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聯系。
(4)消費后果不同:信用消費可以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可以減輕企業負擔與壓力,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可以促進消費者消費觀念的轉變和消費結構的改善,切實解決人民生活中的困難,保證生存發展的客觀需要,有效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超前消費則由于追求一步到位,嚴重脫離實際,必然助長奢侈、浪費、攀比之風,敗壞社會風氣,使人們丟掉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在經濟上還會造成虛假社會需求,妨礙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由此可見,信用消費與超前消費的界限是非常明顯的,二者的區別在于是否從客觀實際出發,是否為生活所必需,是否量人為出,是否符合個人、家庭、社會當前的和長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