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人地關系思想的演變
管仲在齊國為相,他從發展經濟、富國強兵的目標出發,十分注意山林川澤的管理及生物資源的保護,形成了一整套保護思想。他認為,山林川澤是“天財之所出”,是自然財富的產地。政府應當把山林川澤管起來。“為人君不能謹守其山林菹澤草萊,不可以立為天下王”就是說,不能很好地保護山林川澤的人,不配當國家的領導人。管仲在總結前代帝王處置山林川澤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明確提出并實行了保護生物資源的政策。他主張采用法律手段保護生物資源,建立管理山林川澤的機構。他認為,保護生物資源,并不是把山林川澤封禁起來,不讓人們利用,而是按照規定的季節開放,有計劃地利用。他說:“春政不禁則百長不生,夏政不禁則五谷不成”,體現了保護和合理利用生物資源,使之正常增殖的思想認識。他把對生物資源的保護同經濟發展和國計民生結合起來,成為富國強兵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他采取的許多措施都是保障農業生產發展的。
材料二中的秦國以法律規定,實施了材料一的思想。
(2)秦王朝重視利用法律手段保護樹木、水道、植被、鳥獸蟲魚等自然資源,促進生態平衡發展!短锫伞房梢哉f是我國較早的環境保護法令之一,對今天仍有借鑒意義。規定:在一定的季節內不得砍伐樹木、堵塞河堤、捕捉動物(直譯:不得毒魚鱉、設井網、捕野獸;百姓家犬入禁獵區追捕野獸就捕殺)。
(3)因發展經濟而放松對山林河澤的保護;人口增加,導致過度墾殖;水利失修。
(4)我國自古就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問題,并以法律的形式列入治國方針,但由于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等原因,沒有很好地堅持,制度和觀念只有內化成民眾需要,才能切實保護環境我們必須重視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