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君主專制的加強
學習目標:
目標內容 知識與能力 過程與方法 情感態度價值觀
識記 理解 運用
宰相制度的廢除 廢行省,設三司;胡惟庸案;廢丞相,權分六部。 講述過程
問題探究 明清君主專制制度的強化,既有助于多民族國家的鞏固,也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阻礙中國社會的進步;
中國皇權的高度集中是地主階級政治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封建社會步入晚期最后“輝煌”的折射。
內閣的設立 內閣制的創立和發展。 內閣制與宰相制度的區別。 史料研習
問題探究
君主專制制度的頂峰 清初政治制度的變化;軍機處的設置。 明清加強君主專制的影響。 探究中西君主制度演變的區別。 史料研習
歷史比較
問題探究
板書:
教學過程: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我國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政治制度。該制度經過秦漢、隋唐、宋元等階段的不斷發展,至明清時期達到頂峰。明代罷中書省、廢丞相,內閣制為中央輔政機構;清代以內閣及軍機處為中央輔政機構,協助皇帝處理軍政要務。明清兩代,以六部為中央政務部門,分理國政,直屬皇帝。皇權兼并了相權,使皇權發展到頂端,也使中國在政治上大大落后于同時代的西方國家。
一、明太祖加強中央集權的主要措施:地方上廢行省,設“三司”;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
明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廢除行中書省,分設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與提刑按察使司,分管一省之行政(包括財政)、軍政與司法監察,其長官分別為布政使、都指揮使與按察使。后來,因軍事需要,增設總督、巡撫,權位比布政使、都指揮使、按察使高。布政使之職權漸輕,至清代正式定為督、撫的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按察使在清代也同樣成為督、撫的屬官。清朝在入關前已建立八旗制度,明朝的都指揮使司與都指揮使便隨著明朝的滅亡而消亡,未為清朝所繼承。
明太祖為什么要廢除丞相制度?
昔秦皇去封建、異三公,以天下諸國合為郡縣,朝廷設上、次二相,出納君命,總理百僚。當是時,設法制度,皆非先圣先賢之道,為此設相。之后,臣張君之威福,亂自秦起,宰相權重,指鹿為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鑒秦設相之患,相繼而命之,往往病及干國君者,其故在擅專威福而致是歟?抑君怠政而有此歟?──朱元璋《明太祖集》卷10《敕問文學之士》
上(明太祖)曰:“……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權臣,上下蒙蔽故也。……人君不能躬覽庶政,故大臣得以專權自恣。”《明太祖實錄》卷59
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并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今我朝罷丞相,設五府(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頑,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后子孫做皇帝時,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明太祖《皇明祖訓•祖訓首章》
(師)在我國,提起“宰相”,可謂無人不知。輔助皇帝、統領群僚、總攬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被稱為“宰相”。其實在我國封建社會的歷史上,“宰相”并不是一個正式的名稱,同學們可以回憶:在以往的朝代中,“宰相”的正式官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