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設計教材
1.診斷學生的初始學業水平或學習不足。這是個別化教學的起點和依據。
2.提供教師與學生或機器與學生之間的一一對應關系。這是個別化教學的基本形式。
3.引入有序的結構化的教學材料,并隨之以練習和操練。這是個別化教學的教學材料的組織方式。
4.允許學生以自己的速度學習。這是個別化教學的基本特征和最顯著的特點。
個別化教學類型繁多,經典的模式有以下幾種。
(一) 程序教學
程序教學指一種讓學生以自己的速度和水平自學用特定順序和小步子安排的教學材料的個別化教學形式。程序教學以精心設計的順序呈現學習材料,要求學習者通過填空、選擇答案或問題解決,對學習材料做出反應;在每一個反應之后及時出現反饋;學生能以自己的速度進行學習;教學程序能夠融入書本、教學機器或計算機之中。
程序教學的創始人通常被認為是教學機器的發明人普萊西,但對程序教學貢獻最大的是斯金納,斯金納的程序教學被稱為直線式程序。后來,格羅德(N.A.Growder)對斯金納的程序進行了修正,發展成為分支式程序。
1.直線式程序。直線式程序建立在斯金納的操作條件反射學習理論基礎上,是其學習理論在教學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如圖12-3所示。直線式程序包括下列五條教學原則:
(1)教學應該要求學生做出外部反應。
(2)教學應該對學生的反應做出即時強化。
(3)教學應該包括小步子。
(4)教學應該不引起或很少引起學生的錯誤。
(5)教學應該自定步速。
12-3直線式程序圖解
在直線式程序中,所有的學生都以同樣的順序通過同樣的學習內容;教學機器或程序教材每次給學生少量的信息,一點信息被稱為一個框面;然后就這點信息提問,由學生回答,在下一個框面中向學生提供正確答案;在學生接受正確答案后,不管其回答是否正確,繼續下一步的學習。
2.分支式程序。格羅德的分支式程序在許多方面和斯金納的直線式程序不同,如圖12-4所示。
(1)在分支式程序中,并非所有學生都通過相同的程序。所有回答都正確的學生通過的路徑最短,做出錯誤回答的學生必須立即接受補救性教學。
(2)在分支式程序中,不要求學生對材料做出自己的回答,學生的回答是在幾種可能性之間做出選擇,下一步的學習內容決定于他們做出的選擇及其選擇是否正確。
(3)分支式程序通常有更長的框面,因為每一框面包含有更多的信息供學生選擇。
12-4分支式程序圖解
大量研究表明,程序教學在傳授學科知識基本確定的內容時,是一種受學生歡迎的有效的教學形式,有助于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提高學習效率;但程序教學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教材的整體性和結構性,對于爭議性的、需要創造性思辯和表達的內容,卻不是一種最有效的方法,不利于學生邏輯思維能力和想象能力的發展。
(二)計算機輔助教學
計算機輔助教學(computer assisted instruction,簡稱CAI)是將程序教學的基本思想和現代化的計算機系統結合起來的一種個別化教學形式。在這種教學中,計算機是一個輔導者,給學生呈現學習信息和提供練習機會,評價學生的成績以及提供額外的教學。隨著多媒體技術、通訊網絡技術的發展,人們把以計算機為核心的所有個別化教學技術都稱為信息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
與傳統教學相比,計算機輔助教學具有這樣幾個優勢:
第一.教學的交互性即人機對話,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選擇學習路徑、學習內容等。
第二.即時反饋,學生的學習結果會立即由計算機提供給學生,及時糾正錯誤。
第三.教學內容呈現手段具有生動形象性,能為學生提供在其他情境中難以得到的訓練和練習,還能提供模擬情境,培養學生的各種能力。
第四.學生的學習可以自定步調,計算機能夠對學生進行預測,決定學生的起點行為和教學目標的差距,能根據對學生的作業分析判斷其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從而提供特定的學習任務。
(三)掌握學習
掌握學習是由布魯姆等人提出來的。掌握學習的基本理念是: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和適當的教學,幾乎所有的學生對幾乎所有的學習內容都可以達到掌握的程度(通常要求達到完成80%—90%的評價項目)。學生在學習能力上的差異并不能決定他們能否學會教學內容,而只能決定他們將要化多少時間才能達到對該項內容的掌握程度。也就是說,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達到對某項學習任務的掌握程度,學習能力差的學生則要花較長時間才能達到同樣的掌握程度。
掌握學習的倡導者認為,如果學生學習某學科的能力呈常態分布,對于同樣的內容和教學,學生學習所需要的時間也成常態分布,在同樣的學習時間里,全體學生達到的學習程度也將呈常態分布。因此,在學生學習能力呈常態分布的情況下,如果教學的類型、質量和允許學習的時間適合于每個學生的特點,則絕大多數學生在特定的學科上都能達到掌握的程度。
基于上述主張,布魯姆設計了一種掌握學習的程序:
1.將學習任務分成一系列的小的學習單元,后一個單元中的學習材料直接建立在前一個單元的基礎上。每個學習單元都包括一小組課,它們通常需要1~10小時的學習時間。
2.教師編制一些形成性測驗,學生每學完一個單元,就對其進行測驗來評價學生的最后能力。達到了所要求的掌握水平的學生,可以進行下一單元的學習。達不到掌握水平的學生,應當重新學習這個單元的全部或部分,然后再測驗直到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