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自立人生
活動四:父母是否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提供案例,學生辯論。
我是剛剛考取大學的新生,今年20歲。我還沒有邁進大學校門,就開始為學費和生活費的事犯愁。
父母離婚后,我一直隨母親生活,父親每月給我100元撫養費。母親正常上班的時候,我和母親的生活及我的學業勉強可以維持。可在我考取大學的前一年,母親又下崗了,她的收入和父親給的l00元無法滿足我上大學的基本需要。我幾次打電話讓父親追加生活費,父親都以他已經下崗、自身難保為由拒不追加生活費。
請問,我可以起訴父親,讓他追加生活費,以滿足我上大學的需要嗎?
朱 琳
讓學生從法律角度認識到自立的必要性: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在成年后,父母不再有撫養他的義務。
(1)根據學生自己的觀點,把學生分成兩個小組,分別持正反的觀點。
(2)各組為辯論會作好準備,并選出若干名辯手,教師指定主持人、評委,并宣布辯論規則。
(3)開始辯論
[正方]父母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按照傳統的觀念,子女在未成家立業之前,父母都應包攬子女的一切費用,這似乎已經成為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事。然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18周歲是界定一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年齡界限,年滿18周歲即已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已基本具備了獨立生活的能力與條件,父母對成年子女不再負有撫育義務。有關法律專家指出,國家和家庭雖有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講,接受大學這樣的高等教育不同于義務教育,而是一種智力投資,實際上是一種就業投資。這項投資的直接受益人是子女,而不是父母。依照民法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子女應該為其預期可得利益作出相應的付出,即學費由自己付。子女自行接受高等教育,進行就業投資,應當從家庭的實際狀況、自己的條件和能力出發,通過勤工助學、半工半讀、業余學習或向銀行貸款等方式,作出適合自己的選擇,而不應完全依賴于父母。
[反方]父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現在供一個大學生讀完大學至少也要三萬塊錢,這對一般的中國人而言,會容易嗎?”我同意這個觀點,確實不容易。那一個要把主要時間和精力放到學習上去的大學生又容易嗎?你讓他到哪里去弄那么多錢來?你總不可能讓學生違背相關的規定去以商養學吧?你這不是逼著某些學生去鋌而走險嗎?一般來說,家長多少還有一些積蓄,而學生呢?家長可以把主要時間和精力放到掙錢上去,而學生呢?或許你會說學生可以去打工,但是在這個連大學畢業生都找不到工作的時代,在校學生要找到一份能夠養學糊口的工作是何其難?就算你找到一份工作,要在短短的兩三個月里掙到近萬元的學雜費和生活費,這現實嗎?再說,就算你有能力,有意愿去打工來供自己學習和生活,如果你處在一個類似我們這樣的三面是山一面是田的、離市區有整整100里地的、愿意以三塊錢一個小時去做家教卻沒人請得起的地方,就算你有通天本領,你又到何處去弄來那每年近萬元的學雜費、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