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破陋習》相關資料
本文所述事件年代久遠,與學生的生活實際有一定距離,我再補充一些相關資料。孫中山先生1866年11月12日,孫中山在廣東省香山縣翠亨村一個佃農家庭出生。他幼名帝象,學名文,字德明,號日新,后改號逸仙,旅居日本時曾化名中山樵,中華民國成立后,人們稱他為中山先生。為了紀念他推翻滿清,建立共和的偉大功勛,廣東省香山縣于1925年4月16日改名為中山縣。1940年,國民黨政府立孫中山為國父。 孫中山先生生平1866年11月12日孫中山出生于翠亨村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10歲入村塾讀書,12歲到檀香山讀書,17歲時回國。1884年與本縣盧慕貞女士結婚。1886年至1892年先后在廣州、香港學醫。畢業后,在澳門、廣州行醫,并致力于救國的政治活動。1894年上書李鴻章遭到拒絕,遂再赴檀香山,創立興中會,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的主張。 1905年在東京成立中國同盟會,系統地提出其三民主義思想,并與保皇派進行了激烈的論戰。1895年至1911年策劃多次反清武裝起義,屢遭挫折而斗志彌堅。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得到各省響應,導致清朝專制統治的覆滅,是為著名的“辛亥革命”。 1912年元旦,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創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共和政體。1912年4月卸大總統職,致力于經濟建設的宣傳。袁世凱竊據大總統職位后陰謀復辟帝制,孫中山乃于1913年發動“二次革命”反袁。1914年在日本組織成立中華革命黨。1915年與宋慶齡結婚。 1917年,在廣州召開非常國會,組織中華民國軍政府,被推舉為大元帥,開展護法運動。1919年改組中華革命黨為中國國民黨,擔任總理。1921年,非常國會又于廣州議定組織中華民國正式政府,孫中山就任大總統,再舉護法旗幟。1923年,孫中山第三次在廣州建立政權,成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復任大元帥。同年接受蘇俄和中國共產黨的建議,決定國共兩黨實行合作,以推進國民革命。1924年1月召開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改組了國民黨,重新解釋其三民主義。同年秋,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孫中山應邀北上,共商國是。1925年3月12日,因肝癌不治,逝世于北京。孫中山革命思想的萌芽 跟許多農家孩子一樣,孫中山在童年時就得上山砍柴,年齡稍大一點時,就下田插秧除草,有時還跟他的外祖父出海捕魚。7歲時進私塾讀書,背誦《三字經》、《千字文》等中國古書,同時練習毛筆字。10歲他入陸家祠堂,學四書五經。孫中山勤奮求學,成績突出。11歲時,他常在屋子門前大榕樹下,聽太平天國老兵講述太平軍抗清的故事。滿清腐敗,人民群起反抗的事深植在他小小的心靈中。在鄉間,他看到女子被強迫纏足的痛苦,看到奴婢被主人隨意毒打的殘酷,看到鄉人聚賭的沉淪,看到官兵欺壓良民的野蠻他感到非常傷心和憤怒。他萌起了要到外面世界看看的念頭。1879年,13歲的孫中山隨母親乘輪船到檀香山去找他大哥。抵達檀香山后,孫中山先進入教會學校意奧蘭尼中學就讀,三年后肄業,英文成績為全班之冠。夏威夷王 加剌鳩(david kalakaua) 親自頒獎。1883年正月,再到夏威夷最高學府奧阿厚學院讀預科班,半年后肄業,當時孫中山未滿17歲 。 1883年6月,孫中山乘坐輪船回返中國。輪船進入中國海域后,就遇到清朝稅吏的勒索,孫中山進一步感受到清朝的腐敗 。他回到翠亨村后,看到的還是一個苛捐雜稅的的中國。村民保守,私塾教學仍然沿襲舊規,背誦強記, 很少有心智的啟迪。孫中山在翠亨村時,常常和孩子們講述太平天國、拿破侖和華盛頓的革命事跡。有一 天,他和陸皓東帶著一群小孩出去游玩時,經過北極殿,見到許多人在那兒跪拜。他走上前去,將神像的 手折斷。引起村民極大的不滿。孫達成老先生為了息事寧人,拿出十兩銀子來修復神像。孫中山見在家鄉 呆不下去,于是到香港繼續求學。1883年11月,17歲的孫中山離開翠亨村,到香港拔萃書院讀英文,課余時,請香港道濟會堂長區 鳳墀補習中文。區鳳墀替孫中山改號“逸仙”。在香港接受美籍牧師喜嘉理的洗禮,署名“日新”。孫中 山認為基督救世的宗旨與革命相通,他信教重在精神,而不墨守成規。取名“日新”,體現出他去舊迎新 ,接受新事物的精神。古代婦女纏足之謎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始于何時,裹足小腳為什么被稱為“金蓮”?卻始終是一個謎。 纏足起源的傳說 關于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于隋朝,有說始于唐朝,還有說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涂山氏女為后,生子啟。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于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并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后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后,隋煬帝下旨:日后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于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嬪妃 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專門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 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宋代已有纏足記載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涂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并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并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于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后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后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們本來不纏足,但并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并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占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來并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小腳為何稱“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么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系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并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于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里的“金蓮”并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蓮花臺上跳舞的故事。但這里的金蓮指的是舞臺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征。佛教傳入中國后,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征也隨之傳入中國,并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占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么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于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后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美丑,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于四寸者為鐵蓮。于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后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