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我們也有監督權(一課時)
單元活動設計:
本單元活動設計中設了四個活動,其中第1、第2、第3個活動都比較容易開展,建議教師著重準備好第4個活動。 活動目的:通過學生參與、實踐,了解建立健全監督和制約機制是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體會法庭的嚴肅、法律的尊嚴和公正,增強權利義務觀念,掌握維護權益的有效方法。 活動步驟: 1、 課前準備 (1)學生熟悉案例材料。(如教材090頁上的案例) (2)確定模擬扮演分工。 從本班學生中選出若干人,分別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原告、原告律師、被告律師等。不扮演角色的同學也做出分工,作為某具體角色的助理,參與學習、調查、研究和準備工作。 扮演準備服裝,由班干部作出安排并準備模擬法庭所用的簡單道具。 (3)根據案情和角色需要,分別復習、查找與此案審判有關的法律知識。 (4)開庭前布置模擬法庭現場。 2、開庭審理 審判長在核查訴訟參與人到齊之后,宣布正式開庭。 遵照審判長的安排,原告宣讀訴狀,并出示自己有利的證據。 原告辯護律師申訴訴訟請求的法律根據。 被告(或其律師)作答或者提出反訴,并出示自己的證據。 法庭辯論。 審判長宣判。 審判長宣布審判活動結束。 2、 活動總結 (1) 扮演者結合自己的角色,說明審理中受到的制約,說明自己參與活動的體會。 (2) 全班同學交流自己的心得。 (3) 由教師歸納學生意見,對此次活動作出一分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