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政治下冊期中復習
物質性人格權和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兩類。3、人身自由權包括哪些內容? 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經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權利。它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它權利的基本保障。
4、未成年工指的是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童工一般指的是未滿16周歲的勞動者。
5、保護生命健康權的有關法律規定:⑴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⑵法律賦予我們廣泛的行動自由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⑶法律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害有毒、勞動強度大的勞動。(特殊保護)
6、涉及保護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權的部分法律:《憲法》、《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等。
7、公民行使健康權有哪些方式?①珍愛生命,維護健康,積極鍛煉身體,使自己擁有強健的體魄和向上的精神;②患病時及時醫治,恢復健康,增強體質;③受侵害時依法自衛和請求法律保護。④使自己處于安全環境,免受他人侵害。⑤不損害自己的身體、生命。(自殺、自殘)
8、自殺等行為與社會道義相悖,與法不合,除了為正義而獻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得讓與或拋棄 。
9、如何關愛他人的生命與健康? ①關愛他人,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是每個公民應盡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②生命是最為寶貴的,任何人都無權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為;③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這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為。關愛他人,關愛生靈,遠離暴力,做一個既遵守法律又樂于助人的人。
第四課 1、我們每個人都有人格和尊嚴。任何人,都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人格尊嚴權。這一權利表現為自尊與他尊兩個方面。
2、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集中體現為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姓名權。其他人格權如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等均從不同方面維護、保證人的尊嚴。
3、侵犯名譽權的行為有哪些? 侮辱:大庭廣眾之下諷刺、嘲笑、挖苦他人;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臟物等。誹謗: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
4、什么是名譽權和名譽權的表現? (1)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2)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5、肖像權的內容。公民行使肖像權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確認公民的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獲取報酬方面須由監護人代理或同意。
6、哪些行為是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① 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② 故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③ 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
7、《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