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
(3)宋神宗即位決定起用王安石:1068年,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希望改變積貧積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統治危機,決定起用王安石。
過渡:宋仁宗對王安石的《言事書》不感冒,那么是什么力量打動宋神宗起用王安石進行變法呢?
2、王安石的變法設想:《言事書》的變法主張及設想
《言事書》(《萬言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朝廷面臨內憂外患,財力窮困、風氣日壞、法度不合先前三代之政,說明變法是事勢要求;
(2)慶歷年間范仲淹主持的改革所以失敗,在于人才不足,而真正合乎皇帝信賴的幾乎沒有;
(3)當務之急在于培養有用的人才,這就要選擇對象,而且要有一整套的教養之道,養廉之法,紀律約束,法律制裁,考察、賞罰的辦法;
(4)當今不能泛泛而學,需要根據國家的要求來培養文武兼能、德才兼備的專業人才;
(5)善于治理財政的,從未以開支不足為問題,主要應通其變,治財要有正確方法;
(6)當前朝政的嚴重問題是從中樞到地方都是奸吏充斥、狼狽為奸、官官相護、賢者受法律束縛而不肖者逍遙法外的情形必須改變,關鍵在于得到優秀人才放手使用。
3、宋神宗起用王安石變法的標志: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了更為全面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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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安石變法的措施:
1、富國之法:
(1)目的:改變積貧的局面,調整封建國家、地主和農民關系,發展生產。
(2)內容:
①青苗法:宋仁宗時,陜西百姓缺少糧、錢,轉運使李參讓他們自己估計當年谷、麥產量,先向官府借錢,谷熟后還,官稱“青苗錢”。王安石、呂惠卿等據此經驗,制定青苗法。它規定把以往為備荒而設的常平倉、廣惠倉的錢谷作為本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收成后加息,隨夏秋兩稅納官。實行青苗法的目的,在于使農民在青黃不接時免受兼并勢力的高利貸盤剝,并使官府獲得一大筆“青苗息錢”的收入。
②農田水利法:熙寧二年十一月頒布農田水利法,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筑圩埠,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農戶財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貸“青苗錢”,按借青苗錢的辦法分兩次或三次納官,同時對修水利有成績的官吏,按功績大小給予升官獎勵。凡能提出有益于水利建設的人,不論社會地位高低,均按功利大小酬獎。此法是王安石主張“治水土”以發展農業,增加社會財富的重要措施。
③募役法(免役法):規定,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衙前等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出錢雇人應役,各州縣預計每年雇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上三等戶分八等交納役錢,隨夏秋兩稅交納,稱免役錢。原不負擔差役的官戶、女戶、寺觀,要按同等戶的半數交納錢,稱助役錢。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來輪充職役的農村居民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不得不交納役錢,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④市易法: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這就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于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