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一)專題一 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教案
(必修一)專題一 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教案
知識梳理
一、先秦的王朝變遷
1、約公元前2070年, (填人物)建立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夏王朝。
2、約公元前16xx年,商湯建立上朝。
3、公元前1046年, (填人物)滅商,建立西周。
二、分封制(內容、分封制的對象諸侯的權利、諸侯的義務、分封制的作用)
1、分封制的內容:土地及人們分封給諸侯
2、諸侯的主要成分:周王室成員、功臣和先朝舊貴族
3、諸侯的權利:世襲統治權、領地內再分封
4、諸侯的義務:定期朝貢、拱衛王室、提供軍賦和力役
5、分封制的作用:擴大了統治區域,開發了邊遠地區,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管理;
但后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并弱國的形勢,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
三、宗法制
1、含義:宗法制是按照父系血緣的親疏來維系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
2、核心: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制。按血緣關系的親疏就形成了“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級。
3、影響: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
有利于統治集團內部穩定和團結;
一、 秦的統一
1、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終于結束長期分裂割據的局面,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封建王朝。
二、皇帝制度與三公九卿制度(中央制度)
1.來歷:秦始皇自以為功德超過傳說中的“三皇五帝”,使用“皇帝”稱號,確立了“皇帝”制度。
2.皇帝的地位及權力:皇帝有天下獨尊的地位,集行政權、司法權和軍事指揮權于一身。國家的法律、政策,都決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
3.三公的職責: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治事務;
太尉:主管軍事;
御史大夫:下達皇帝詔令,負責監察系統。
三、郡縣制的全面推行
1.郡縣制的建立:春秋戰國時期,列國陸續出現了郡、縣等新的地方行政區劃形式。秦滅六國后秦始皇采納了李斯推行郡縣制度的建議,把郡縣制推廣到全國。
2.郡縣制的特點:中央垂直管理地方。
3.郡縣制建立的影響:實現了對地方政權直接有效的控制;
對中國地方制度的演變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四、中央集權制度建立的影響
積極:
1.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歷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并不斷完善和加強。
2.有利于集中力量完成一些重大工程和實施一些重要措施,從而推動社會發展和文明的進步。
3.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民族融合、社會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4.有利于國家統一決策,提高行政效率。
消極:
1.中央集權制度下形成的君主專制,容易導致暴政和政治腐敗,激化社會矛盾。(農民起義)
2.為維護君主專制而推行的加強思想控制的措施,往往會摧殘文化,(焚書坑儒)。
一、漢朝的郡囯并制
1.背景:劉邦為吸取秦朝孤立之敗,在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實行分封制,實行郡國并行制;。
2.影響:隨著諸侯王的勢力不斷增強,割據一方,開始形成分裂勢力,威脅中央集權
二、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中央)
1.三省的名稱、職責、運作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