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收的性質和作用教案
(2)都是為國家實現其職能的服務;
(3)都具有共同的基本特征(三性);
(4)都是以國家政治權力為前提的分配關系;
(5)分配的主體都是國家;
(6)稅款都是取之于民的。
這些共同點的存在反映了稅收的共性,即不論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還是社會主義社會,只要具備了上述這些共同點的財政收入形式就都可以叫做稅收。但是,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稅收的性質卻各不相同。
稅收在不同的社會制度和不同的國家中,反映了不同的經濟關系和階級屬性。我們把稅收的這種階級屬性稱為稅收的性質。稅收的本質和稅收的性質不同。稅收的本質,即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它都是憑借政治權力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的分配關系,這不是因國家與社會性質不同而改變的。但是,這咱特殊分配關系的階級屬性,卻因生產關系的性質不同,即社會制度和國家不同而不同。如,在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中和近代的半殖民地半殖封建社會中,統治者們為了自身的利益,通過稅收對勞動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
我國社會主義稅收的性質。(板書)
社會主義的稅收是“取之于民”的(板書)
在我國,由于公有制經濟居于主體地位,所以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是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上繳給國家的稅金。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它已占到了財政收的95%以上(1995年為96.7%)
“取之于民”反映的是社會主義稅收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勞動者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目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正確結合。(板書)
我國在社會主義國家,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基礎,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是為人民服務的。國家必須集中一部分資金,促進生產的發展,保證人世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由此而決定,我國稅收在征稅與納稅的矛盾上,反映的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礎上的非對抗性矛盾。它是代表人民整體利益、長遠利益的國家需要,與納稅單位、個體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矛盾。我國的社會主義稅收體現著國民收入分配中,國家與納稅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本上的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正確結合。
社會主義稅收也是“用于之于”的。(板書)
我國稅收“用之于民”的重要表現有:國家拿出大筆資金釤于提高人民生活,從1979年到1981年,國家對解決多年遺留下來的問題,拿出1400多億元來改善城鄉人民生活(占同期財政收入總額的31%)。其中,用于提高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的支出是422億元,用于提高職工工資和實行獎金制度的支出是300億元,用于安排城鎮2600萬人就業的支出是105億元,用于增加職工住宅的支出是152億元,還有用于減免農村稅收、增加進口商品價格補貼的支出等等。
社會主義稅收的“用之于民”反映了稅收所代表的這部分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歸全社會共同占有,為全體勞動人民的利益服務。(板書)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財政就是全國人民的財產。國家通過稅收集中起來的資金,歸全國人民所有。通過財政預算的再分配,為全國人民的利益服務。國家通過預算支出的安排,把稅收集中的資金釤于鞏固國防和維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用于發展社會主義科學、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用于國家經濟建設,用于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