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收的性質和作用教案
總之,廣大勞動人民是稅收的最終受益者。
我國稅收的作用(板書)
稅收是組織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板書)
組織財政收入是稅收的基本作用。(板書)
稅收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是為了滿足國家實現其職能的物質需要而產生的。稅收從它產生之日起,為國家行使職能而組織財政心入,就成了它的第一職能。國家通過稅收,可以把分散在各部門的國民收入集中起來,以滿足國家實現其職能的物質需要。所以,組織財政收是稅收的天職,是稅收的基本作用。也正因為稅收天生具有這種作用,所以它才隨著國家的發展而存在,至今依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顯示著旺盛的生命力。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支柱。(板書)
目前,我國稅收已占國家財政收入的95%以上;在日本占91%;在英國占96%;在美國占98%。這說明,稅收在各不同制度的國家里都普遍存在,并且在國家財政收入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稅收在保證國家重點經濟建設、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轉方面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特別是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經濟體制的改革與轉換,更需要大量的財力作為改革的后盾。否則,財力分散很可能導致改革半途而廢,甚至影響國家政權的穩定。所以,當前更應該強化和重視稅收在組織財政收入方面的作用。
稅收可以使財政收入得到切實保證。(板書)
由于稅收具有強制性的特征,它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依靠法律而取得的收入,這樣便可以減少蔌避免拖欠和偷漏稅行為的發生。另外,不論企業是盈利還是虧損都必須依法納稅,這樣,稅款有相當大的部分就可以不受企業經營成果好壞的影響。
以國有企業為便,它既要向國家納稅,又要向國家上繳利潤。國家要求國有企業納稅,是以國家政權機構的身分出現的,具有強制性,不容打折扣、討價還價;而國家要求國有企業上繳利潤,是以生產資料所有者的身分出現的。企業作為經營者,有義務將利潤的一部分交給生產資料的所有者,但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利潤以怎樣的比例分配,情況會多種多樣,雙方的討價還價是不可避免的。可見,為了保證財政收入,納稅比上繳利潤要穩定可靠得多。
稅收是調節經濟活動的重要杠桿。(板書)
a.稅收為什么能夠調節經濟活動。(板書)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主要不是運用直接控制的手段,而是通過市場和對經濟活動參加者經濟利益的調節實現的。其中,稅收就是重要的調節手段之一。稅收為什么能夠調節經濟活動呢?那是因為,稅收具有調節經濟的職能。這種職能是指國家通過征稅,改變不同納稅人、不同經濟部門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以及不同產品的盈利水平,從而對經濟的發展產生某種影響的功能。國家在利用稅收發揮組織財政收入作用的同時,還通過稅種、種率、減免、加征等辦法,對不同的納稅人、不同的經濟部門、不同的社會產品實行征與不征、多征少征,來改變不同納稅人和經濟部門對國民收入和占有數量和比重,影響它們的物質利益,從而鼓勵或限制某些部門經濟的發展,改變經濟結構,國家的一些政策,一些政治、經濟目的,就是通過這種調節職能的發揮來實現的。我們說稅收是一種經濟杠桿,一般就是指稅收的這種調節經濟的職能。